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第66届联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议题下的发言 | |
2011-11-01 03:55 | |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就机构工作所做的报告。 过去一年来,机构根据其《规约》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大量工作。今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机构在核事故通报、协助日本应对核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6月,机构召开了部长级大会并发表部长声明,凝聚了国际社会加强核安全的共识。机构制定了全面的核安全行动计划,就加强核安全提出了具体建议。中方认为,机构上述努力对提升国际核安全与核应急水平,促进相关国际合作,保障全球核能安全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机构通过技术合作项目,为成员国发展核电提供指导,推动核技术在卫生、医疗、粮农、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帮助成员国加强核安全与核安保能力建设,为核电站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不断推进保障监督协定和附加议定书的普遍性,认真履行保障监督职能。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机构的上述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成员国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主席先生, 当前,核能在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正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中国始终秉承安全第一的原则,推进和平利用核能事业。我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实施独立有效的安全监管,建立了完全的应急响应机制,保持着良好的核安全记录。我们还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和地区核安全合作,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核电技术,不断提高核安全水平。 中国一贯重视核安保能力建设,支持并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合作。中国已批准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我们正同有关国家合作在中国建设核安保示范中心。中国支持机构在核安保领域的中心作用,决定向机构核安保基金捐款20万美元,用于提高本地区的核安保能力。 同时,中国严格履行保障监督义务,支持机构提高核查技术能力,推进保障监督体系有效性和普遍性。我们支持机构继续通过实施技术合作项目,促进核电发展和推广核技术应用。我们愿通过机构,利用我们在核能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各方面经验,向其他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主席先生, 机构一直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和防止核武器扩散领域肩负着重要职责。面对福岛核事故后核安全领域的新形势,机构应在提高全球核安全水平及促进相关国际合作方面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我们希望机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总结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帮助各国提高核安全能力和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促进落实核安全行动计划,增强公众对核能发展的信心。二是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完善新兴核电国家的基础架构,促进核能安全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核保障监督体系,有效防止核武器扩散。四是在敏感热点核问题上保持客观、公正立场,为通过外交努力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