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审议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发言 |
2012-08-28 22:14 |
主席女士: 首先,我祝贺你担任本次大会主席。相信以你的经验和才干,一定能够引导大会取得成功。中国代表团期待着与你及其他代表团进行充分合作。 主席女士, 为解决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引发的种种问题,2001年联合国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动纲领》,开启了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多边努力的崭新进程。 多年来,国际社会在落实《行动纲领》方面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行动纲领》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道远,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和过度积累带来的危害远未消除。一些国家在贯彻落实《行动纲领》各项具体规定过程中面临种种困难,立法、执法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资源和能力严重缺乏。 主席女士, 全面、有效落实《行动纲领》,不断推进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多边进程,对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持久和平的和谐世界意义重大。中方认为,国际社会应坚持以下原则,进一步做好《行动纲领》落实工作: 第一,各国政府应承担首要责任。各国应结合本国国情,建立和完善轻小武器生产、持有、转让和库存等各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合法轻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同时,各国主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各国合法生产和转让轻小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影响。 第二,联合国应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实践表明,联合国框架内的《行动纲领》和《识别与追查文书》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应进一步利用《行动纲领》审议机制,强化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努力。同时,联合国在推动有关国际合作和援助方面也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第三,应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优先事项,加强区域内各国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特别是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发达国家应在机制建设、资金技术、人员培训等领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切实帮助。 第四,应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经济贫困和社会动荡是非法轻小武器滋生与蔓延的根源。国际社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有关国家发展经济、实现和平与稳定,消除战乱、冲突等安全隐患,为从根本上解决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创造条件。 主席女士,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10余年来,中国认真落实《行动纲领》,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 在立法方面,中国不断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了《枪支管理法》、《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并不断完善国家军用标准,对轻小武器研发、生产、库存、运输、持有、使用、进出口、销毁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管理。在轻小武器出口控制方面,采取了包括出口许可证制度、最终用户证明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中国政府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理会武器禁运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在执法方面,多年来,中国执法部门积极依法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枪支弹药制造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支,收缴非法枪支,涉枪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在能力建设方面,中国政府依法对轻小武器的生产、库存、使用、运输、贸易、收缴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中国颁布了新修订的轻小武器标识标准,有关规定符合《识别与追查文书》和《枪支议定书》相关规定。中国执法机关的“枪支信息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投入使用,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正向全国推广。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中国积极主动向联合国提交落实《行动纲领》国家报告,并通过举办双边磋商、参加有关研讨会等,与其他国家分享相关举措和经验。中国警察、海关等职能部门还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系,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合作。中国政府积极开展轻小武器相关援助,为加强有关国家的库存管理和轻小武器安全做出了努力。 主席女士, 本次大会为进一步推进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提供了重要契机。希望各方通过务实和建设性的讨论,凝聚共识,确定下步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行动纲领》的全面落实,以早日根除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危害,增进各国人民的安全与福祉。 谢谢主席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