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第67届联大联合审议建设和平委员会报告和秘书长关于建设和平基金报告时的发言 |
2013-03-26 23:58 |
(图片:新华社 牛晓雷) 主席先生: 我感谢莫曼大使介绍建设和平委员会第六届会议报告,欢迎潘基文秘书长提交的建设和平基金报告。 冲突后建设和平有助于消除冲突产生的根源,对于实现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和平委员会作为联合国系统内首个协调冲突后重建的机构,努力履行联大和安理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在帮助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赞赏建设和平委员会过去一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我们也欢迎孟加拉国去年9月倡议举行的建和委高级别会议。与此同时,建设和平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建和委的工作也面临不少挑战。我愿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建设和平委员会及有关各方应切实尊重当事国的自主权。冲突后国家对本国建设和平负有首要责任。建和委在协助当事国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时,应努力加强与当事国的伙伴关系,尊重当事国自主确定的优先领域,根据具体国情协助其制定建设和平综合发展战略。在实施建设和平战略的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当事国的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当事国现有人才资源和专家队伍,努力提高国家治理水平。 第二、建设和平委员会应高度重视解决引发冲突的根源性问题,特别是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在冲突后国家或地区,发展重建工作应贯穿始终,政治、安全和发展等领域应齐头并进,既要重视安全部门改革、司法公正和法治等问题,更要重视发展问题。只有尽快实现经济恢复与重建,使人民早日享受到和平“红利”,才有助于推动政治和解,稳定安全局势,为和平进程提供牢固的政治基础。 第三、建设和平委员会应努力加强同联合国主要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及区域组织的协调与合作。我们希望建和委加强同安理会、联大和经社理事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的协调配合,在协助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进一步发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以及非盟等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在建设和平领域的独特优势,共同推动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建设和平委员会应继续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建和工作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建和委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建设,积极总结经验,梳理最佳做法。有关会议宜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质量。同时应注重加强与实地开展工作的秘书长特别代表、联合国政治或维和特派团、联合国各项目、基金等的协调与合作,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联合国应作为一个整体协调一致地推动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工作。 第五、国际社会迅速、及时的支持和援助,有助于冲突后国家顺利实现建设和平的目标。中方赞赏建和基金为建设和平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支持建和基金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强对项目效果的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用。我们呼吁更多国家向建和基金捐款,同时敦促国际社会关注冲突后国家的筹资和重建项目等需要,继续向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提供资源,共同努力拓宽筹资渠道。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支持建设和平委员会和建设和平基金的努力,积极参与建和委工作,推动建和委为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工作发挥更大作用。中方愿继续为帮助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