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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3-10-29 00:48

 

(图片:UN PHOTO)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阿塞拜疆倡议召开今天的会议。此次是安理会第六次就工作方法问题举行公开辩论会,这充分体现了安理会对改进工作方法问题的重视。

  《联合国宪章》赋予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职责。安理会作为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应对各类国际安全威胁挑战方面责任重大。“冷战”结束以来,安理会积极开展预防性外交,努力斡旋、调解和解决争端,在维护和平、促进冲突后重建、建设和平等领域作出重要努力并取得积极成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广大会员国不断要求安理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透明度,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责任。中方充分理解广大会员国的关切,重视广大会员国的呼声,一直与安理会成员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安理会在改进工作方法方面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安理会举行公开会议的数量逐年增加。安理会每月轮值主席均向非安理会成员通报月度工作,这已形成安理会惯例作法。安理会还重视利用非正式互动对话会、“阿里亚模式”会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同相关会员国、区域组织和民间社会等的交流与互动。今年以来,安理会已通过两项主席说明,提高安理会公开会议的效果,与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国别小组保持定期沟通,扩大与相关地区组织交流,加强与维和行动出兵国的互动等。

  《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应自行制定其议事规则。中方支持认真落实2010年安理会关于改进工作方法的主席说明,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探讨改进工作方法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增加安理会透明度,增强安理会的权威和效率,推动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我愿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为更好地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安理会应集中资源和精力,重点处理好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紧迫性议题。近年来,安理会处理的专题性议题不断增加,有些甚至超越了安理会授权,侵蚀了联合国其他机构的职责范围。安理会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应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避免重复劳动。

  第二、在安理会决策过程中,应通过充分谈判和耐心磋商,达成广泛共识。应确保安理会所有成员均有充分时间对有关决议或主席声明草案进行研究。安理会应避免强行推动各方仍有严重分歧的案文,以维护安理会的团结。

  第三、安理会应注意倾听广大会员国的意见,特别是有关当事国的意见。中方支持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加强与区域组织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区域组织在处理本地区问题上的经验及地域、历史、文化等优势,形成优势互补。

  第四、安理会应重视加强与维和行动出兵国的沟通与互动。我们支持安理会充分利用维和行动工作组、出兵国会议等机制,与出兵国加强信息交流,并在部署维和行动及调整授权时,重视听取出兵国的意见和关切。

  第五、安理会可通过增加举行公开会议,让会员国有更多机会了解安理会工作,并利用“阿里亚模式”等会议形式,就安理会议程上的局势广泛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加强与非安理会成员的互动与对话。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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