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安理会保护武装冲突中的记者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
2015-05-28 04:38 |
(图片:新华社 史霄萌)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立陶宛倡议召开此次保护武装冲突中的记者公开辩论会,欢迎林克维丘斯外长来纽约主持会议。我感谢埃利亚松常务副秘书长的通报。中方认真听取了非政府组织代表的发言。 武装冲突中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本着职业使命,在武装冲突中冒着生命危险,及时向公众提供直接的第一手信息。他们同时也是手无寸铁、易受伤害的平民,时刻面临着受攻击、遭绑架甚至被剥夺生命的安全风险。我们对这些不顾自身安危、深入武装冲突第一线进行报道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表示敬意。 以往曾有多名无辜记者和媒体工作者在武装冲突中遇袭,甚至以身殉职。中方强烈谴责武装冲突中任何针对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暴力行径,特别是针对其的蓄意袭击、甚至是杀害行为。我们对遇害的记者和媒体工作者表示哀悼,向他们的家人表示慰问。中方呼吁有关冲突方切实停止针对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蓄意攻击等暴行。我们支持国际社会采取切实行动,保护记者免遭武装冲突的侵害。我愿谈五点看法: 一、保护武装冲突中的记者是保护平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冲突中未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记者与平民一样,应得到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保护。安理会有关保护平民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在确保记者免受冲突伤害方面形成了基本原则和重要框架,理应得到切实遵守。国际社会全面落实上述决议和主席声明,是促进保护武装冲突中记者的有效途径。 二、冲突当事方应切实承担保护冲突中记者的重要责任。冲突当事方应根据《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义务,切实履行保护记者的职责,防止并遏制侵害行为发生。记者和媒体工作者也应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公正、客观报道原则。在报道中应尊重当地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尊重一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避免介入冲突局势。但无论如何,在记者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时,任何方面均不应对其采取蓄意残害行为。同时,我们希望记者和媒体工作者在进入武装冲突地区时,也要加强自身防护意识,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三、国际社会应协同打击攻击、残害记者的暴行。国际社会应在尊重当事国司法主权基础上,加大对武装冲突中蓄意攻击、残害记者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应对武装冲突中蓄意攻击、残害记者等暴行采取“零容忍”态度,对肇事者严惩不贷。联合国还应加强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充分发挥上述组织的独特优势,形成国际合力。 四、妥善应对恐怖极端势力残害记者的行为是武装冲突中保护记者的重点之一。近年来,部分恐怖极端势力肆意杀戮、残害记者的行为屡有发生。国际社会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加大打击恐怖主义力度。同时也应加强协调合作,从根源上消除恐怖活动滋生、蔓延的土壤,消除记者在报道中所面临的现实威胁。 五、联合国各机构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在武装冲突中保护记者。中方赞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权理事会等机构为维护记者合法权益、加强保护武装冲突中的记者所作努力。希望联合国有关机构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国际社会为武装冲突中的记者开展工作创造安全环境。 主席先生, 安理会肩负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在缔造和平、维持和平、建设和平等领域开展卓有成效工作,为实现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特别是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全面落实安理会有关决议和主席声明,更好地实现在武装冲突中保护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的目标。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