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关于安理会伊拉克问题决议(第1151号)的解释性发言 |
2003-10-16 00:00 |
我们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出席今天的会议。 中国代表团对安理会刚刚通过的第1511号决议投了赞成票。 考虑到伊拉克当前局势和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中方一直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有必要就伊拉克问题通过一项新决议,以推动伊拉克尽快实现和平稳定、恢复主权并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与美方提出的初稿相比,安理会第1511号决议有了明显改进,吸收了包括中方在内的有关各方提出的不少合理意见或主张。这一决议对于促进伊拉克政治进程、加快美英联军临时权力机构(CPA)尽快向伊拉克人民移交权力、逐步加强联合国在伊拉克问题上的作用以及增加伊拉克经济重建透明度,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对决议投了赞成票。 主席先生, 确保联合国在伊拉克政治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尽快恢复伊拉克主权,实现“伊人治伊”是各方的广泛共识,也是伊拉克人民的强烈愿望。同许多成员国一样,我们始终认为,决议应就这些重大问题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为此,中方本着向前看和务实的态度,认真参与磋商,希望并努力推动安理会能就此达成广泛一致。在磋商中,法国、德国、俄罗斯等许多成员提出了一系列合理的建议,联合国秘书长也发表了重要看法。中方多次强调,提案国应对此予以认真考虑. 如果决议能够更多采纳这些意见,无疑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中方虽然投了赞成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决议内容感到完全满意。 主席先生, 安理会有责任和义务继续关注和处理伊拉克局势。安理会已就伊拉克问题通过近70项决议。第1511号决议不会是安理会在这一问题上的最后一个决议。我们认为,安理会应根据形势发展,再次及时审议如何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在伊拉克政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如何进一步加快归还伊拉克主权等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历史和经验表明,伊拉克问题的最终妥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广泛参与。在此方面,广大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尤其是伊拉克邻国的意见应得到充分尊重。 最后,我愿强调,中国政府和人民非常关注伊拉克局势的发展,重视伊拉克的政治与经济重建。我们希望,在国际社会的有力支持和联合国的积极帮助下,饱受艰难和战争创伤的伊拉克尽快恢复主权,早日走上和平、稳定、发展的道路。中方愿继续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