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大使在第62届联大“宗教和文化间合作”高级别对话会上的发言 |
2007-10-05 00:00 |
主席先生, 中国支持本届联大举行由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倡议的“宗教和文化间合作”高级别对话会。 宗教和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也是人类社会创新和进步的重要动力。全球化深入发展进一步拉近了不同宗教与文化间的距离。当今世界,各类宗教和文化既面临相互学习借鉴的良好机遇,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碰撞。人类历史发展告诉我们,差异是对话的动力和起点,平等是交流的前提和基础,坦诚、务实的对话与交流是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推动力。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和而不同”,鼓励“平等对话”,反对极端主义,反对把自己的信仰或价值观强加于人,反对基于宗教、种族等各种原因的歧视、偏见和排外现象。在当前国际形势下,联大举行“宗教和文化间合作”为主题的对话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动宗教和文化间对话与合作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及和睦相处,有利于促进世界多样化发展和人类共同进步。 主席先生, 中国五千年文明的传承发展证明宗教和文化可以成为和谐发展的积极因素。中华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使各类宗教和文化在中国交相辉映。土生土长的道教,外来传入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世界主要宗教都能在中国和平共处并不断壮大。五大宗教自身得到发展,同时也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和为贵、兼相爱”是中华文化的传统主张。中国认为,只要各类宗教和文化能够不自以为是、不存主观偏见,相互宽容和理解,就能够避免因宗教问题导致的对抗与冲突。 中国政府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坚持独立自主办教的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10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中国政府积极支持中国宗教界参与国际合作,通过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促进发展。今年6月,中国政府在南京承办了第三届亚欧会议不同信仰间对话会。会议通过的《南京宣言》为促进不同信仰间对话提出了建议。该宣言已作为本届联大正式文件散发。 主席先生, 为推动不同宗教和文化和睦相处,国际社会应在以下三方面采取行动: 第一、以“和而不同”的观点处理国际事务。“和而不同”就是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彼此冲突。坚持“和而不同”的观点,不仅有利于我们善待友邦,化解矛盾,也有利于我们推进宗教和文化对话,共同维护和平与安全。 第二、加强教育和公众认知。应将尊重不同宗教和文化引入教科书,开展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倡导宗教和文化平等、包容、相互尊重和和睦共处。 第三、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媒体在促进容忍、和平、公正、和谐方面负有特殊责任,我们鼓励媒体发挥积极作用,传播不同文化和宗教共同接受的和平价值观,促进和谐、理解和相互尊重。 主席先生, 行动胜于雄辩。开展宗教和文化间对话与合作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各类倡议和机制相继在联合国内形成,我们希望这些倡议与机制能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利用联合国这个代表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平台,构架沟通与合作的桥梁,促进人类社会共同发展,推动建立美好的和谐世界。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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