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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通过关于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决议

2008-06-02 00:00

 

  2008年6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的1816号决议,应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请求,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授权有关国家加强合作,进入索马里领海打击海盗。

  中国对该决议投了赞成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腊翊凡公使衔参赞在有关中方投票立场的解释性发言中表示,中方历来主张国际社会积极协助解决索马里问题,对索海盗问题十分关注,支持安理会尽快通过决议,协助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打击海盗。但海盗问题涉及国际法敏感问题,与联合国各成员国海洋权益息息相关,因此安理会在就相关问题采取行动时必须格外慎重。中方主张相关决议必须基于当事国同意,符合索政府和人民的意愿;仅适用于索海域,不能随意扩展至其他地区;应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持一致,避免冲击现行国际法。中国认为刚刚通过的1816号决议最大程度地凝聚了国际社会目前在索马里海盗问题上能够达成的共识,是积极而稳妥的,因此投了赞成票。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国际社会应继续保持合作,共同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

 


 

中国代表在安理会表决索马里海盗问题决议草案的解释性发言

2008年6月2日 纽约)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尊重索马里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索民族和解进程,赞赏索政府和人民为实现和平与稳定所做的不懈努力。索马里在经历17年内战之后,索人民迫切企盼的和平仍迟迟难以达成,必须引起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索问题是目前安理会议程中重要的非洲热点问题之一,安理会访非团昨天刚踏上非洲土地,今天就前往吉布提就索问题展开日程,这充分表明安理会成员对索问题关注程度。今后,安理会还应进一步加大对索问题的关注与投入。

  主席先生,

  近年来,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猖獗,已严重威胁索政治和平进程和国际人道救援活动,并对国际航运安全构成干扰。索过渡联邦政府多次致函,呼吁安理会施以援手,协助索打击海盗。国际社会也普遍支持索合理要求,赞同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成员国协助打击索海盗。中方对此持积极态度,支持安理会尽快通过有关决议。与此同时,海盗问题涉及国际法敏感问题,与联合国各成员国海洋权益息息相关,因此安理会在就相关问题采取行动时必须格外慎重,既有利于国际社会协助索马里应对海盗问题,又要避免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主张相关决议必须基于当事国同意,符合索政府和人民的意愿;仅适用于索海域,不能随意扩展至其他地区;应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持一致,避免冲击现行国际法。基于上述立场,中国代表团始终建设性地参与磋商。刚刚通过的1816号决议最大程度上凝聚了安理会在索海盗问题上目前能够达成的共识,是积极而稳妥的。因此中方投了赞成票。但在决议日后实施过程中,还可能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继续保持合作。

  中方认为,不应孤立地看待索马里海盗问题,因为它只是索政治矛盾的外在表象之一。国际社会在协助索打击海盗的同时,还应将主要力量集中于解决导致索马里目前局势的根源性问题。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推动索问题早日得到全面解决,致力于实现非洲之角地区和平稳定。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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