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张丹参赞在第64届联大三委“发展权”决议草案表决后的解释性发言 |
2009-11-19 16:10 |
(2009年11月19日,纽约)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国际社会关注并落实发展权,对L.47号决议草案投了赞成票。 发展是联合国工作的三大支柱之一。发展权是不可剥夺的人权。中国代表团对发展权工作组的工作表示赞赏,支持高级别工作组继续推进第三阶段工作。希望人权理事会对此予以更多支持。我们呼吁各国和国际社会更大程度地接受和落实发展权,促进有效国际合作,消除发展障碍,将发展权纳入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方案与基金的政策和业务活动的主流,以及国际金融和多边贸易体系政策和战略的主流。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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