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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在安理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08-07-17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你专程来纽约主持这次会议。感谢秘书长特别代表库马拉斯瓦米女士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维尼曼女士所做通报。

  中国高度关注世界上一些国家存在的武装冲突对儿童的侵害问题,反对招募和使用儿童兵,反对武装冲突中其它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我们支持联合国、包括安理会为促进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做出的各项努力。在此,我愿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安理会应坚持履行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任何武装冲突都不可避免会对儿童等弱势群体带来伤害和影响。安理会若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解决冲突,就可以为儿童提供最好的保护,其意义和作用远远大于冲突爆发后再进行补救。从今年的现实情况看,阿富汗等地区的安全形势恶化,使许多儿童沦为武装冲突的牺牲品,而科特迪瓦等其它地区的和平进程取得积极进展,为儿童的未来带来了希望。这再次证明安理会应更多关注冲突问题本身。

  第二,在应对“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时,要时刻尊重、支持当事国政府的作用。安理会第1612号决议强调,当事国政府在保护本国儿童方面负有首要责任,有关各方在开展工作时须与当事国政府合作。安理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应多与当事国政府进行沟通,肯定和支持它们采取的积极措施,不断增进彼此互信;避免将儿童问题政治化,以保护儿童为借口对当事国内部事务进行干预。联合国秘书处亦应加强与当事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信息准确、客观,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第三,应继续以第1612号决议为基础,改进和完善“监督汇报机制”和工作组的工作。“监督汇报机制”投入使用以来,在收集信息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在不少国家和地区,该机制仍处于初创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避免步伐太快或仓促行事。在法国作为主席的协调下,工作组已审议了不少国别儿童问题。希望工作组继续保持专业性和客观性,通过与当事国政府合作的方式和建设性讨论,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并向安理会提出有效建议。中方支持工作组继续讨论工作方法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主席先生,

  中方一向不赞成安理会动辄使用制裁或以制裁相威胁,在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上尤其需要慎重对待该问题。各冲突局势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或以一种方法套用所有局势。

  中方再次敦促所有武装冲突的当事方切实履行有关义务,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尊重并维护儿童应有的权利。国际社会在推动冲突后重建时,应将儿童重返家庭、学校和社会作为优先事项加以解决,并应为此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

  主席先生,

  解决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仅靠安理会的努力是不够的,我们鼓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在帮助有关国家防止儿童卷入武装冲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我们也欢迎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已经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成为该议定书的缔约方。我们呼吁更多的国家批准和加入该议定书。中方希望通过各方努力,真正改善武装冲突中儿童的境遇,还给他们一个美好的明天。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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