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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张丹参赞在2008年经社会实质性会议审议性别主流化(7e)、妇女参与发展(13k)、提高妇女地位(14a)议题时的发言

2008-07-23 00:00

 

主席先生,

  今年经社会主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妇地会亦重点讨论了“为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筹措资金”问题。如何保证妇女平等参与发展并从中受益是国际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

  全球化、城市化进程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口迁徙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使性别平等受到冲击,妇女参与发展面临挑战。国际社会应切实采取行动,充分有效落实《蒙特雷共识》,加强性别意识,增加援助,减免债务,开放市场,改革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体制,克服发展筹资的体制性障碍,完善和健全全球伙伴关系。

  主席先生,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政府更加重视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越来越重视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促进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消除各种不平等现象,促进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为加速中国的男女平等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2007年以来,中国政府认真落实《北京行动纲领》和妇女问题特别联大《成果文件》,积极履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努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不断从多个层面和角度完善政策和措施,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参与发展。

  首先,《2006至2010年国家发展规划纲要》中第一次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列为一个单独的章节,制定了促进和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计划。《规划纲要》中涉及妇女发展的内容多达50多处。

  其次,中国政府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提高参与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能力。在劳动力非农就业培训方面,优先安排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提高她们的就业率和竞争力。

  第三,深入执行《消歧公约》。举办《消歧公约》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国家研讨会,组织国务院有关部委、妇女组织、新闻媒体和联合国驻华系统代表就进一步落实《消歧公约》进行积极、务实的对话和研讨。在立法时注意加强性别意识,《物权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律中就保障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做出进一步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等。

  主席先生,

  实现性别平等与妇女参与发展紧密相连,相互促进。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入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切实履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义务,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实现两性平等,促进妇女权益保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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