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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3届联大六委关于“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议题的发言

2008-10-08 18:28

(2008年10月8日)

主席先生: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表明,恐怖主义仍然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消除国际恐怖主义不仅有利于保护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有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中国政府支持加强国际合作,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国政府也一贯主张,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要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不能采取双重标准,不能把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文明、民族或宗教挂钩。国际社会消除恐怖主义的措施如要取得实效,必须同时从预防和惩治两方面入手,尤其应当重视预防措施。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高兴地注意到,经过国际社会长期共同努力,联合国系统内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迄今联合国已经主持制定了13项国际反恐公约,涉及各种主要恐怖主义犯罪及重要的恐怖主义预防措施。中国政府支持国际社会在此基础上继续作出努力,完善反恐国际法律制度。

  中国政府赞同起草一项新的全面反恐公约,以进一步完善现行国际反恐法律框架。中国政府注意到,这项工作已进行了多年,但是由于各方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存在根本分歧,起草工作进展缓慢。我们希望各国拿出解决问题的政治意愿,本着合作和建设性态度继续参与这项工作,尽早找到解决方案。中国政府也赞同在条件成熟时在联合国主持下举行反恐高级别会议的倡议,这将有助于为反恐国际法律合作提供政策指引。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构建打击恐怖主义法律体系。在国际公约层面,由联合国主持制定的13项反恐国际公约中,中国政府已经参加了其中的11项。另外,中国还签署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并已启动了批准该公约和《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国内程序。在国内法层面,2001年中国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三),增加了惩治若干恐怖主义犯罪条款。2006年中国又制定了《反洗钱法》,确立了相关防范恐怖主义融资的制度,该法已于2007年1月1日生效。目前,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反恐立法问题。在司法合作层面,中国政府迄今已与58个国家缔结了102项引渡或司法协助条约,其中79项已生效。

  主席先生,

  2008年对中国而言,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中国成功举办了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奥运会是各国人民的体育盛会,但一些恐怖势力为达到政治目的,不惜威胁和损害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企图利用北京奥运会之机制造恐怖事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奥运会的安全保卫工作,为此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加以预防。例如,2008年,中国政府组织编写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并通过媒体、网站广为传播,以提高公众对恐怖主义的认知。2008年6月,中国政府组织了“长城5号”国家反恐怖演习,以检验恐怖袭击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还加强了搜集涉恐信息,挫败了数起恐怖犯罪预谋,避免了任何恐怖行为对北京奥运会的干扰,最终实现了举办“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中国政府对在反恐问题上给予中国支持与合作的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表示感谢。中国政府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有效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继续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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