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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斌参赞在第73届联大全会审议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建设和平基金报告时的发言

2019-05-20 03:50

主席女士,

  中方感谢第12届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罗马尼亚常驻代表任加大使介绍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第12届会议报告,赞赏建和委过去一年中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中方祝贺哥伦比亚常驻代表吉列莫尔大使就任第13届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

  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自2006年设立以来,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和建设和平支助厅等主要机构各尽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联大及安理会相关决议授权,协调国际社会支持冲突后国家开展重建,取得积极成果。会员国将于第74届联大期间启动建设和平体系五年期评审。我愿就有关工作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重在因地制宜。在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最终要靠当事国自身。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建设和平的重点、方案、手段也各不相同。联合国及其他建和伙伴方应始终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当事国主导地位,根据当事国意愿和具体要求提供建设性帮助,从当事国国情出发制定建设和平工作方案。

  第二,建设和平工作各相关方应加强统筹协调。建设和平工作参与方既包括当事国政府及国内相关方,也包括区域组织、联合国、国际金融机构等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国应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各方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各机构应严格按照自身授权开展工作。联合国维和特派团应根据安理会有关授权决议,开展早期建和工作。

  第三,建设和平委员会应发挥好咨询作用。建和委作为联大和安理会共同授权成立的机构,具有兼顾政治安全和发展领域的优势。我们欢迎建和委及其国别小组发挥自身优势,向安理会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建和委国别小组应切实帮助当事国募集资源,加强有关能力建设,巩固和平成果,为当事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础。

  第四,建设和平工作应重视发挥区域伙伴作用。建和委及其国别小组应更多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加强交流,有关国家建和方案应同国家和有关地区发展战略实现对接,形成合力。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应支持非盟落实2016至2020年和平与安全体系路线图、“2063年议程”等倡议,帮助非洲实现长期和平、稳定与繁荣。

  主席先生,

  中国积极致力于全球和平与发展事业,愿同各国共同努力,推进多边主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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