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五委代表王新霞关于内部监督事务厅工作报告的发言 |
2002-09-30 00:00 |
中国代表团同意委内瑞拉代表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所做的发言,并愿就内部监督事务厅关于对征聘维持和平行动部工作人员的政策和程序的审核报告谈几点看法: 一、内部监督事务厅此次审核的重点是2001年期间征聘维持和平行动部专业工作人员的政策和程序。中国代表团关切地注意到,秘书处内任期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专业人员员额的正式任用所用时间太长。内部监督事务厅此次的审查表明,为填补紧急批准的维持和平行动部72个新员额而征聘的67名候选人,所用的时间是264天。而且,征聘维持和平行动部其他正式员额专业工作人员的时间更长,高达362天。中国代表团希望,在采用秘书长提出的、于2002年5月1日生效的新的工作人员选聘制度后,这种状况应该得到根本转变。根据新的工作人员选聘制度“银河系统”的规定,及时填补空缺应在120天内完成。这一新的用人制度将使人力资源管理厅能够密切监测征聘程序的每一个阶段,从而追踪候选人评价和部门审查中出现的延误并能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后续行动。 二、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选拔高素质人才。内部监督事务厅在1999年的报告(A/55/397)中曾建议,人力资源厅应以评分和加权方式拟定评价标准。今年的审核发现,2001年征聘维持和平行动部的专业工作人员时,尚未建立起这一评价制度。中国代表团认为,为确保整个征聘过程的公正、公开和透明,选拔优秀人才,及时建立并实施对候选人的评价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关于地理分配和性别均衡问题,中国代表团在此愿意强调指出,在为大会第56/241号决议核准的新增员额征聘专业人员方面,维持和平行动部应采取特别措施,切实注意充分考虑两类国家的适当任职人数,即:任职人员不足和无人任职的国家;部队派遣国。 三、中国代表团高兴地注意到,人力资源管理厅、维持和平行动部接受了内部监督事务厅提出的4条建议,希望今后的征聘过程中,在切实监测每一个空缺的征聘、拟定并发布候选人评价标准、编制通用的职务说明以及从地理分配角度改善现有员额组成等方面能有较大的改进。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