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CSD12会议关于介绍中国地方政府苏州在人居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的发言 |
2004-04-23 00:00 |
借此机会,我简要地介绍一下中国地方政府苏州在古城保护与更新过程中在人类住区建设方面的做法和实践。 苏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古城已难以承载日益增加的负荷,各种矛盾日益突出。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苏州市政府确定了全面保护古城风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使苏州古城居民实现生活现代化的目标。 确定的重点是: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具有保护价值的一批文物古迹作了保护和整修。 ·实施解危安居工程,改造危旧住宅,提高居住质量,使苏州古城居民实现生活现代化。 ·完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路灯、燃气基础设施和各项城市功能。 ·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疏通古城河道,实施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搬迁严重污染的工厂。 ·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苏州古城保护与更新按照“政府组织、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商业运作、部门配合、综合平衡”的原则,运用综合开发的模式,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发企业实施,经过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古城保护与更新的成功路子。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减免有关税费,积极扶持项目的顺利进行。资金采用政府财政担保、银行贷款、吸收民间资金、吸引外地、外商投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居民安置和房改相结合,保证了项目的启动和进行。并通过商业运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经过改造,形成了融传统商业、旅游、文化、宗教于一体的新型商贸旅游区,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商业布局调整,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多年来苏州市一直将古城保护与更新列为市政府的头号实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作配合;二是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通过精心规划、设计,指导古城保护与更新;三是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四是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五是实施系统工程,发挥综合效益。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