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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胡小笛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上关于核裁军和减少核战争危险问题的专题发言

2004-05-03 00:00


  主席先生:

   新世纪的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非传统安全因素上升,各国、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对抗减少、合作加强。这些为大幅度削减乃至全面彻底消除核武器提供了可能。

  中国认为,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营造合作与信任的国际环境,有利于为核裁军进程创造积极的环境。

  中国主张所有核国家明确承诺全面、彻底消除核武器。在核裁军问题上,拥有最大、最先进核武库的国家负有特殊和优先责任。核武器的裁减应遵循“可有效核查”、“不可逆转”、“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进行”等原则。任何核裁军措施,包括各种中间措施,都应以“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都应有助于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护核裁军进程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多边主义。

  主席先生,

  中国积极推动核裁军进程的国际努力。中国主张应象全面禁止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那样,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作为核武器国家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不回避自己所承担的核裁军义务。中国已单方面承担了一些重要义务,为国际核裁军事业做出了贡献。

  中国确立了完全自卫性的核战略。从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中国就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反对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呼吁所有核武器国家放弃核威慑政策,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中国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

  中国支持《全面禁核试条约》早日生效,致力于早日批准该条约,并积极支持和参与禁核试条约组织的筹建工作。中国承担了12个国际监测系统台站的建设,包括6个地震台站、3个放射性核素台站、2个次声台站和1个放射性核素实验室。目前各项建设进展顺利。

  中国支持裁谈会尽早达成一项各方同意的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按照“香农报告”所载授权,开始谈判一项多边、非歧视性、可有效国际核查的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2003年8月7日,中国宣布接受裁谈会“五国大使工作计划建议”,支持裁谈会建立有关特委会,就包括核裁军、禁产条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无核国家安全保证等在内的重要问题展开实质性工作。

  为促进全球核裁军进程,中国反对在外空部署武器系统,认为不应部署破坏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导致军备竞赛包括核军备竞赛的导弹防御系统。2002年6月28日,中国、俄罗斯以及越南、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津巴布韦和叙利亚联合在日内瓦裁谈会议提出了题为《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国际法律文书要点》(CD/1679)的工作文件。中俄将继续完善该工作文件,为未来裁谈会建立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特设委员会并谈判有关国际法律文书打下基础。多年来,中国一直是联大一委“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决议的共提国之一。

  无核武器国家提出了一些核裁军“中间措施”。中国愿意在核裁军进程中的适当时机和条件下实施有关措施。

  为全面实现NPT的目标,国际社会包括各国政府、人民和非政府组织的共同努力不可或缺。在这方面,对公众适当进行裁军和不扩散教育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瑞典等国所提的有关工作文件得到高度评价。

  主席先生,

  中方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核裁军和减少核战争危险问题的建议”的工作文件,希望将这些立场反映在本次会议向2005年审议大会提交的建议中。中方还准备了关于核裁军和减少核战争危险的事实文件,全面介绍中方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

  主席先生,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是核裁军的目标。中国将与世界各国一道,一如既往地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而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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