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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大使在第58届联大关于议题46“建立全球伙伴关系”的发言

2003-10-22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感谢秘书长就伙伴关系问题提出详尽的报告。它使我们对近两年联合国同相关伙伴在各领域的合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但南北差距持续扩大,国家间的发展更加不平衡。同时我们看到,私营部门、特别是具有雄厚实力的跨国公司在全球化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使全球化成为让所有人受益的积极力量,促进各国在全球化进程中共同、均衡地发展,相关伙伴、特别是私营部门应发挥其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支持联合国与相关伙伴加强合作,鼓励他们参与到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落实联合国有关重要会议成果的行动中来。

  我们看到,近两年来,联合国与相关伙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许多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积极参加了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和发展领域具体项目的执行,为推动实现消除贫困和其他千年发展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对此表示赞赏。同时,为使联合国与相关伙伴更好地开展合作,发挥其优势,使其为联合国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我愿在此强调以下几点:

  一、与相关伙伴开展合作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

  则以及联合国有关程序和规则,不能影响联合国的政府间性质。这是联合国与相关伙伴进行合作的根本出发点。

  二、伙伴关系应是政府间合作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其重

  点应是促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落实联合国有关重要会议成果。同时,伙伴关系应面向行动。我们完全赞同秘书长报告中提出的“伙伴关系必须以取得具体成果这一实际方式来证明其价值所在。”

  三、秘书长在报告中还指出,“成功的伙伴关系没有单一的模式”。我们对此完全同意,并认为联合国应根据相关伙伴的特点以及合作的领域和层次,采取不同的、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合作的出发点应是为实现联合国发展领域所确定的目标做出贡献。

  四、为保证伙伴关系的质量,应对伙伴关系进行指导和规范。我们支持秘书长在报告中建议的“建立更健全的伙伴关系报告和问责制度”。同时,我们认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1次会议对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伙伴关系制定了全面、详尽的指南和标准,这应为联合国在发展领域的其它伙伴关系所借鉴。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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