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关键在第58届联大六委关于“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的报告”议题的发言 |
2003-10-09 18:00 |
主席先生: 特委会讨论有关制裁问题的提案,特别是“援助因执行制裁措施而受影响的第三国的问题”已有多年,中国代表团希望特委会会议能尽快对就这些问题取得成果。我们认为,制裁作为应付威胁和破坏国际和平的办法,并非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制裁的影响大、涉及面广,对第三国亦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主张,应慎重决定采取制裁措施,采取制裁应有严格标准,尤其应符合《宪章》和国际法的规定,采取制裁应当以用尽和平解决争端的手段为前提。我们对1998年特设专家组的建议和研究成果表示欢迎,认为应以此为参考,尽快制订一套办法,以评估预防性措施或执行措施对第三国造成的后果,并积极探讨可以向第三国提供国际援助的可行措施,包括建立基金和常设磋商机制等。目前情况下,应通过多渠道的财政安排或经济援助等方式,尽量减轻第三国所受损失。联合国在解决该问题上负有首要责任,应尽快制定一套对因制裁受影响的第三国提供援助的措施。 关于为联合国维和行动拟订一套指导原则的问题,中国代表团对俄罗斯代表团提交的题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在《联合国宪章》第六章范围内的法律依据的基本要素”的工作文件的基本设想表示肯定,支持对该文件进行深入讨论。我们认为,联合国其他机构对维和问题的讨论,并不影响本特委会从法律层面审议与《联合国宪章》直接相关的该议题。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在长期实践中发展起来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适时对维和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做出总结从任何角度看均是有益的。 关于托管理事会的现状和前途问题,中国代表团认为,尽管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但目前尚无撤销或转变其职能的紧迫性,其现状的维持不会对联合国发挥作用产生不利影响。相反,若采取冒然措施,反倒可能引出难以预料的问题。因此,该问题应在加强联合国作用及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通盘考虑,妥为处理。 关于特委会作用问题,中国代表团认为,只要各方拿出政治诚意,特委会是可以发挥人们期望其发挥的作用的。各方可本着务实和协商一致的精神,探讨改进特委会工作和提高其效率的办法。我们赞赏一些代表团为提高特委会工作效率所进行的各项努力,我们将以建设性的合作态度对待这方面的有关建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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