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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马彦博在第78届联大四委“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议题下的发言

2023-10-27 21:28

主席先生,

首先,中方祝贺联合国外空委第66届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借此机会感谢外空委主席沙拉夫先生、科技小组委员会主席法塞蒂先生、法律小组委员会主席马加加女士,赞赏外空司前代理司长海德曼先生领导秘书处付出的辛勤努力。中方欢迎霍拉-迈尼女士就任外空司司长,期待与外空司继续保持密切合作。

主席先生,

中方满意地注意到,外空委在促进外空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方面的“独特平台”作用日益受到重视,成员国数量逐年增加,达到102个。和平利用外空活动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不少挑战。空间资源开发、低轨巨型卫星星座等新型外空活动已经或即将出现,迫切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治理框架;非政府实体不仅大规模参与外空活动,也在联合国之外活跃开展规则制定,商业航天监管问题和国际空间法“碎片化”风险需要更多关注;航天发展鸿沟并未缩小,发展中国家在技术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特殊需求仍有待扩大国际合作。

为更好应对挑战,中方主张:

第一,要维护以《外空条约》为基石的外空国际秩序。无论外空活动如何创新,无论活动主体是政府还是非政府实体,以《外空条约》为基石的国际空间法普遍适用。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LTS)工作组和空间资源工作组,应坚持《外空条约》规定的为所有国家谋福利与利益、不得据为己有、国家对政府及非政府实体航天活动承担责任、妥善顾及他国活动、国际合作等国际空间法基本原则。在完善现有规则时要充分体现各国共识。

第二,要充分发挥联合国外空委作用。外空委是和平利用外空领域参与范围最广的政府间多边平台。非政府进程可为外空委工作提供一定补充,但不能干扰或取代外空委的主平台作用。外空军控平台应与外空委按各自职能做好协调,避免工作重叠。外空委也应充分听取成员国意见,采取更切实行动应对当前挑战,体现多边主义的价值。

第三,要持续深入开展国际合作。外空领域国际合作应提升包容性,要更多体现共同利益而非个别国家利益,要考虑新兴航天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特殊需求,提升国际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私营部门在这方面也应承担更多责任。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中国继续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各国共享中国航天发展红利。

中国空间站已经全面建成,进入应用与发展阶段。中国正与联合国外空司及有关国家共同推进空间科学国际合作实验项目,愿探讨在航天员选拔训练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中国于今年4月举办首届北斗/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全球合作伙伴论坛,并积极参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ICG),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参加ICG。中国继续推进国际月球科研站(ILRS)国际合作,欢迎委内瑞拉、南非、阿塞拜疆等国陆续加入该项目。10月2日,中国发布嫦娥八号任务国际合作公告。中方欢迎感兴趣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加入有关项目。

中国重视运用空间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挑战。2018年发射的中法海洋卫星5年来不间断工作,在全球海洋环境监测、防灾减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发射的中巴地球资源04A星协助巴西政府部门监测森林砍伐活动,为保护亚马孙热带雨林发挥作用。

中方一直致力于通过国际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今年6月,中国政府援助的埃及二号卫星初样星成功交付,协助埃及提升卫星总装、集成和测试能力。中国还持续为依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的联合国附属空间科技教育亚太区域中心(中国)提供支持,帮助各国培养航天领域后备人才。

中方重申,愿与各方一道,努力实现普惠包容、互利共赢的外空国际合作格局,推动航天活动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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