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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张钧安参赞在第66届联大一委关于核裁军问题的发言

2011-10-13 21:51
 

  主席先生: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人们的共同愿望。中方高兴地看到这一主张日益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和认可。当前,国际核裁军进程出现复苏迹象,国际社会正积极致力于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会最后文件。美俄也在执行新的双边核裁军条约方面采取了一些步骤。中方对上述积极进展表示欢迎。

  与此同时,要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国际核裁军进程仍面临严峻挑战。新型核武器研发,导弹防御系统发展和部署,均给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带来消极影响。

  当前形势下,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推动国际核裁军进程,符合各方共同利益,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当前核裁军进程中的积极因素,以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八审会最后文件为契机,秉持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积极寻求实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和合作安全,以营造互利共赢和普遍安全的国际环境,并为核裁军取得进展创造必要条件。我们应该着眼于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崇高目标,从推动核裁军进程和减少核武器威胁两方面入手,巩固和加强来之不易的核裁军势头。为此,中方愿重申以下主张:

  第一,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规定的核裁军义务,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继续率先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大幅度实质性削减其核武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应该早日生效。裁谈会是谈判“禁产条约”的唯一适当场所。应在裁谈会尽快启动有关各方普遍参与的“禁产条约”谈判。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该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还应适时制订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第二,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切实减少核武器威胁。核武器国家应该明确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核武器国家还应该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早就此谈判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第三,核裁军应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应放弃发展破坏全球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应大力推进外空非武器化和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多边谈判进程。

  第四,国际社会应大力支持有关地区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积极参与有关筹备进程,推动2012年关于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国际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主张并积极倡导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一公开、明确、透明的核政策,在核武器国家中独树一帜。中国从未在境外部署核武器,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将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

  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最终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而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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