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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胡小笛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上关于无核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专题发言

2004-04-30 00:00


  主席先生:

  无核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由来已久。早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达成之前,无核国家就提出核国家给予安全保证。为争取更多国家加入条约,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225号决议,核国家明确承诺向无核国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解决了无核国家部分关切。1995年缔约国作出无限期延长条约的决定,安理会又通过984号决议,向无核国家提供了积极和消极安全保证。核国家还通过签署无核区条约相关议定书,向这些条约缔约国提供了安全保证。但在无条件安全保证方面,在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方面,却迄未取得进展。

  需要指出的是,无核国家安全保证是无核国家应该享有的权利。无核国家在放弃发展核武器的同时,要求确保不受核武器的威胁,并以法律约束力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完全正当、合理的。

  无核国家安全保证不是核国家给予无核国家的单方面好处。无核国家承诺不发展核武器,这是对国际核不扩散和核裁军的贡献,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无核国家得到安全保证将提高它们的安全感,减少它们谋求核武器的动因。对推动防扩散,加强条约三大目标有积极作用。

  解决无核国家安全保证的根本途径,是核国家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核武器,使整个世界彻底摆脱核武器的威胁和阴影。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应尽快应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逐步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不将任何国家列入核打击目标,不制定任何针对无核国家的核打击计划,有利于在无核国家安全保证方面取得进展。我们对一些国家在无核安保方面的立场出现倒退表示遗憾,这对国际防扩散和核裁军进程不利。

  中国从拥有核武器后就宣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1995年中国政府再次发表声明,重申上述立场,并承诺向无核国家提供积极安保。中国与俄罗斯、中国与美国声明各自的核武器不瞄准对方。中国还与俄罗斯达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协议。中国倡议核国家就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达成条约,并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中国积极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重新设立“消极安全保证”特委会,立即开展有关实质性工作和谈判。中国也支持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内,谈判无核国家安全保证议定书。

  中国签署了所有已开放签署的无核区条约议定书,承担了相应的义务。中国已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区条约》及议定书达成一致,正在等待议定书开放供签署。对正在拟定中的中亚无核区条约议定书,中方也没有困难,正在等待中亚五国与其它核国家达成一致。

  根据2000年审议大会最后文件的要求,2005年审议大会筹备会应就无核国家安全保证问题向审议会提出建议。为使这一问题能取得进展,中国同意本次筹备会和明年的审议大会成立专门机构,分配专门时间对这问题进行讨论。

  中国代表团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无核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工作文件,希望将这些立场反映在本次会议向2005年审议大会提交的建议中。中方并准备了关于核裁军和减少核战争威胁问题的事实文件,全面介绍了中方在无核国家安全保证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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