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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笛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审议大会第一主要委员会上关于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发言

2005-05-25 00:00

  主席先生:

  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机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获得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是无核武器国家应该享有的权利。既然无核武器国家已承诺放弃发展核武器,它们要求不受核武器的威胁,并把这种安全保证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完全正当、合理的。

  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不是核武器国家给予无核武器国家的单方面好处。无核武器国家不发展核武器,是对防止核武器扩散和核裁军的贡献,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无核武器国家得到安全保证将提高它们的安全感,减少其谋求核武器的动因,对防止核武器扩散,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具有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无核武器国家为获取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进行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核武器国家通过联合国安理会第255号决议和第984号决议,在一定程度上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了积极和消极安全保证。核武器国家还通过签署各无核武器区条约相关议定书,向这些条约的缔约国提供了安全保证。但令人遗憾的是,无核武器国家迄未获得所有核武器国家无条件的安全保证,谈判关于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书的工作也迟迟没有启动。

  解决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的根本途径,是核武器国家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核武器,使整个世界彻底摆脱核武器的威胁。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快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逐步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不将任何国家列入核打击目标,不制定任何针对无核武器国家的核打击计划,将有利于在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方面取得进展。我们对于在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方面的立场出现倒退表示遗憾,因为那只会给国际防扩散和核裁军进程带来消极影响。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从而无条件地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了消极安全保证。1995年中国政府再次发表声明,重申上述立场,并承诺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中国与俄罗斯已达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协议。中国一直呼吁核武器国家就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缔结条约,并承诺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积极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重新设立“消极安全保证”特委会,立即开展有关实质性工作和谈判。中国也支持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内,谈判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议定书。

  中国签署了所有已开放签署的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承担了相应的义务。中国已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及议定书达成一致,期待东盟与其他四核国尽快解决有关问题,使议定书早日开放供签署。中国支持中亚五国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欢迎中亚五国就《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及议定书达成一致。中方对中亚五国目前的案文无困难,期待中亚五国与其他有关核武器国家尽快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

  中国支持本次审议大会成立附属机构,分配专门时间对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进行讨论。

  中国代表团向本次大会提出了关于“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工作文件,即NPT/CONF.2005/WP.7号文件,希望有关内容能反映在第一主要委员会报告和本次审议大会的最后文件中。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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