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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2011年促进《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大会上的发言

2011-09-23 09:33
 

  (2011年9月23日,纽约)

  主席先生:

  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墨西哥和瑞典两国当选为本次大会主席表示祝贺。相信凭借两位主席丰富的外交经验,一定能够引导会议取得成功。我还想借此机会,感谢《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委会临时技秘处执行秘书托特、上届共同主席法国和摩洛哥,为推进条约生效进程所做出的努力。

  主席先生,

  《全面禁核试条约》是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在裁谈会经过严肃而艰苦的谈判达成的,是多边军控谈判的成功范例,是国际核裁军和核不扩散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人类向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目标迈出的一大步。它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重要国际军控条约一道,作为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体系的支柱,对遏制核武器横向和纵向扩散、推动国际核裁军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条约开放签署15年来,其宗旨和目标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支持。条约生效前技术筹备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条约核查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尽管条约尚未生效,但禁止核试验已成为获得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强烈支持的重要国际共识。

  主席先生,

  近年来,国际核裁军进程出现复苏迹象,国际社会最终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呼声不断上升。2010年,第八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成功通过最后文件,其中敦促各国尽早签批《全面禁核试条约》。

  另一方面,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机制仍面临严峻挑战。新型核武器研发,导弹防御系统发展和部署,地区核问题延宕难决,核扩散与核安全风险上升,均给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带来消极影响。

  新的形势下,推动《全面禁核试条约》尽早生效,对推进核裁军进程,防止核武器扩散,维护和巩固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需要国际社会加强团结与合作,特别是有关国家共同努力,为促进条约早日生效创造良好条件。

  为此,中方重申以下倡议:一是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营造和平稳定和普遍安全的国际环境,消除核武器存在和扩散的根源。二是维护现有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机制和原则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避免双重标准和歧视性做法。三是坚定维护《全面禁核试条约》宗旨和原则,推进核裁军进程,包括恪守暂停核试验承诺,不研发新型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无条件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四是积极支持和参与条约组织筹委会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条约监测与核查机制建设,为条约生效后的核查能力匹配做准备。

  主席先生,

  作为最早签署《全面禁核试条约》的国家之一,中国一贯坚定支持条约的宗旨和目标,恪守暂停试承诺。中国始终支持旨在促进条约生效的各项国际努力,参加了历届促进条约生效大会。近年来,中国积极支持联大一委有关决议,并参加了该决议的共同提案。

  中国重视并支持履约筹备工作,积极为条约生效创造条件。我们积极开展并稳步推进境内监测台站建设等履约筹备工作,并积极、建设性地参与条约组织筹委会各项工作,赞成国际监测系统和国际数据中心的临时和实验性运行。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中方应临时技秘处要求,按日向其传输了有关数据,为有关研究和分析工作做出了贡献。

  主席先生,

  作为核武器国家,中国始终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承诺,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我们呼吁尚未签署条约的国家早日签约,并在批约之前作出暂停试承诺。我们呼吁对条约生效具有重要意义的有关国家早日批约。中国政府也将继续为推动本国立法机构审议条约的进程做出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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