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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在联合国小武器《行动纲领》审议大会高级别一般性辩论上的发言

2006-06-26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我祝贺阁下担任本次大会主席。相信以你的经验和才干,你一定能够引导大会取得成功。中国代表团期待着与你及其他代表团进行充分合作。

  主席先生,

  五年前,各国相聚于此,成功举行了小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动纲领》。五年来,国际社会致力于落实《行动纲领》,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首先,通过建立国家联络点、国家立法以及提交国家报告等措施,各国的相关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其次,各种区域和次区域倡议和安排纷纷出台,地区层面的协调与合作蓬勃开展。第三,两届双年度会议成功举行,《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如期达成,联大关于打击小武器非法中介问题的非正式磋商进展顺利,打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不断深化。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行动纲领》的落实工作仍任重道远。小武器非法贩运和过度积累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些国家国内立法不够完善,管理存在漏洞,执法力度也有待提高;许多饱受战乱摧残的国家缺乏相关资源和资金投入;各国在信息交流及执法合作等领域仍大有潜力可挖。

  主席先生,

  全面、有效地落实《行动纲领》,不断推进打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多边进程,对于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持久和平的和谐世界意义重大。为此,国际社会应在以下方面携手努力:

  第一,各国政府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努力将承诺付诸行动。应建立和完善国内相关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小武器非法制造、贩运活动;应严格库存管理,加大收缴与销毁非法小武器工作的力度;应强化出口许可证制度和最终用户证明制度,有效防止合法生产及转让的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

  第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行动纲领》框架下的后续行动。应切实履行《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的各项规定;应根据文书谈判工作组报告的建议,适时开展相关后续工作;应及时启动联合国打击非法中介问题政府专家组的工作。

  第三,加强国际援助与合作。联合国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各国和各地区相关努力;应加强各国警察、海关等执法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应鼓励各地区针对其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确定优先合作领域,采取必要的协调行动;发达国家应发挥人力和资源优势,在机制和能力建设、人员培训、收缴和销毁非法武器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

  第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经济贫困和社会动荡是非法小武器滋生与蔓延的根源。国际社会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有关国家消除贫困、发展经济,为从根本上解决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创造条件。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打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认真落实《行动纲领》。

  在立法方面,中国不断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了《枪支管理法》、《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军品出口管理清单》,采取了包括出口许可证制度和最终用户证明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小武器出口控制措施。

  在执法方面,近年来,中国执法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枪支弹药制造企业,打击非法制贩枪支,收缴非法枪支,涉枪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中国政府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理会武器禁运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在管理方面,中国政府依法对小武器的生产、库存、使用、运输、贸易、收缴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中国执法机关的“枪支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小武器标识标准修订和防伪工艺研制工作进展顺利。小武器生产、持有和转让记录保存系统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中国及时向联合国提交执行《行动纲领》的国家报告。中国警察、海关等职能部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系,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合作。2005年,中国政府还与联合国、日本及瑞士政府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小武器问题国际研讨会。

  主席先生,

  本次大会为进一步推进打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提供了重要契机。大会通过“最后文件”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并对今后《行动纲领》的执行及相关国际努力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希望各方本着务实、合作的态度参与相关磋商,努力推动大会协商一致通过“最后文件”。

  中国代表团高度重视此次大会。我们愿与各方一道,按照会议授权,全面审议《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在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早日消除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危害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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