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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何毅在第68届联大四委关于地雷援助问题的发言

2013-11-01 05:06
 

  中国是《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及其所有附加议定书成员国,高度重视地雷及其他战争遗留爆炸物造成的人道主义问题,认真履行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义务。上世纪末,中国政府在边境地区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扫雷,基本清除了地雷对中国平民的威胁。同时,中方也严格执行议定书对地雷生产、使用、标识、记录等方面的规定,定期销毁老旧地雷库存并承诺不出口不符合议定书规定的地雷。此外,中国重视相关国家能力建设和受害者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在推进国内地雷受害者援助工作的同时,中国一直积极致力于国际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中国自1998年起开始参与国际地雷行动,设立了年度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专项经费,对外提供扫雷技术培训、扫雷设备和受害者物资援助等。中国迄已向40多个亚非拉国家提供价值7000万元人民币的扫雷援助及地雷和集束弹药受害者援助,培训400多名专业扫雷人员。协助扫除雷场面积20万平方米。2013年,中国先后在华为苏丹、南苏丹、老挝举办扫雷培训班,向斯里兰卡和约旦提供受害者物资援助,并将于11月派专家组赴柬埔寨开展实地扫雷援助。

  中方愿一如既往地与国际社会加强在扫雷援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向亚、非、拉、中东地区地雷受害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中方呼吁国际社会进一步加大对雷患国的资金和技术援助,有关国家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实际行动承担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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