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联合国大会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联合国争议法庭及联合国上诉法庭的法官,包括争议法庭全职法官3名、半职法官2名,上诉法庭法官7名。该两法庭由联大决议设立,用以取代原联合国行政法庭,将自2009年7月1日开始运作。原联合国行政法庭将于2009年12月31日终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