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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苏伟先生在第五十七届联大第六委员会关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35届会议工作报告”议题的发言

2002-09-30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我要感谢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席Henry Smart 先生就贸法会一年来的工作所做的简要介绍。

  贸法会的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继续不断取得进展,中国代表团对此表示赞赏。本届年会审议了《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并听取和通过了仲裁、破产、担保权益、电子商务、运输法及私人融资基础项目六个工作组的报告。同时,委员会还审议了贸法会的案例编撰及未来技术援助和合作的工作计划。有关主要议题反映了当前国际贸易领域内大量出现的、迫切需要在各国和各地区得到统一和协调的问题,大量专家学者作为各国、各地区代表对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表明了贸法会工作的前瞻性、权威性和重要性。在各国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本届年会完成了全部预定议题的审议并就后续工作达成了共识。这是本届年会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中国代表团对此表示满意。
主席先生,我们高兴地注意到,本届年会日程安排更加紧凑,各议题审议时间的分配更为合理,多个重要议题均得到了充分的讨论,较之以往年会仅能完成对一个主要项目的充分审议而言,已有长足进步。另外,本届年会的主席团严格掌握开会时间,提高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对可用资源的利用率。希望本委员会能够继续保持这一良好势头。

  主席先生,为推动贸法会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中国代表团认为,委员会应充分考虑各成员国的不同发展水平和立法状况,继续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同时,贸法会在主持制订一系列公约和示范法的过程中应更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兼顾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使有关公约和示范法能为更多的国家所认可和接受,以不断促进不同法域的协调统一,推动国际贸易的合作与发展。
主席先生,关于扩大贸法会成员问题,我们认为,随着联合国会员国数目大副度增加,应尽快扩大贸法会的成员,以确保贸法会的组成能代表世界上的各种法律传统和经济体系,并切实反映公平地域代表原则。在目前的贸法会构成中,有的地区的成员数与该地区在联合国会员数目中所占比例是极不相称的。不管最终确定将贸法会扩大到什么样的数目,我们认为重要的是要通过这次成员扩大来纠正贸法会成员组成的地区比例失衡。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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