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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马新民在第60届联大四委关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议题的发言

2005-10-18 18:42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向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主席团和联合国外空司表示感谢,对外空委第48届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赞赏。中国非常重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这一议题,希望通过对该议题的审议加强各国在和平利用外空活动方面的交流,扩大国际合作的领域。

  主席先生,外空委第48届会议继续审议了维持外空用于和平目的的方式和方法。当人类在探索和利用外空方面取得不菲成绩的同时,外空的和平利用也面临严峻挑战:对外空的军事利用不断扩大,外空武器化的危险有增无减,外空武器的研究和试验一直在进行中。这些既不符合1967年《外空条约》所确立的和平利用外空的原则,也违背了联合国第三次外空大会通过的“空间千年宣言”。我们希望并支持“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加强在反对外空军事化、外空武器化、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包括探讨如何建立全面有效的法律机制。

  外空委本届会议还讨论了《移动设备国际权益公约》的《空间资产议定书》草案。中国政府非常关注议定书谈判的进展,派代表团参加了由统一私法学会举办的有关会议。我们认为,为确保议定书所确立的融资制度在现有外空法框架内对促进外空活动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深入研究空间资产议定书和现有的外空法律制度的关系,尤其是二者在实际运作中的互动关系非常必要。关于由联合国担任议定书所设立的监管机构的可行性问题,我们注意到,各国对该问题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中国政府对这一问题持开放立场,我们支持外空委继续审议该问题。

  关于第三次外空大会建议的执行情况,中国政府看到,第三次外空大会提出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项建议,在外空委的指导和有关成员国的支持下,取得了实际的成效。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落实有关建议,并积极参与了有关行动小组的活动。根据第59届联大决议,由联合国外空司牵头组织的特设专家组对第七行动小组提出的建立国际空间技术减灾协调组织(DMISCO)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可行性方案草案。中国政府认为,建立国际空间技术减灾协调组织的建议,对于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更有效地推动空间技术在减灾和灾害管理中的应用,减少灾害导致的生命和经济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支持特设专家组的相关工作,并希望该项工作早日取得显著进展。

  主席先生,我想在此简要介绍一下中国过去一年在和平利用外空方面取得的成绩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在过去一年当中,中国在航天技术和空间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我们成功地发射了“探测二号”极地轨道卫星、“实践-6号”科学实验A星和B星等科学实验卫星。北京时间10月17日,我国的“神州六号”载人飞船携两名宇航员在经过五天飞行,圆满完成了全部科学试验任务后,安全返回了地面。在和平利用外空的国际合作方面,中国政府加强和扩大双边交往与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果。在未来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政府将根据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现实需求和长远目标,重点开发大容量、高性能、长寿命的广播通信卫星,研制和开发新一代无毒、无污染、高性能和低成本的运载火箭,建立以气象卫星系列、资源卫星系列、海洋卫星系列和地球环境监测小卫星群为主体的,长期稳定运行的全天候、全天时、高时间分辨率的灾害与环境监测卫星对地观测体系;继续开展日地系统整体行为的空间物理研究;继续实施载人航天工程;实施绕月工程,开展深空探测和研究。

  主席先生,空间科学、技术和应用已越来越广泛地深入现代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已认识到,利用空间技术,增强空间应用能力,是加快一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空间国家,愿与世界各国加强国际空间技术、应用和科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全球和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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