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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郭晓梅参赞在第66届联大六委关于“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议题的发言

2011-10-03 22:57
 

  主席先生,

  今年是“9·11”恐怖袭击10周年。10年来,国际反恐斗争取得一些重要进展,但恐怖主义并没有消除,在一些地区还有滋生蔓延之势,部分地区的人们仍处在恐怖活动威胁当中。此外,恐怖分子不断变换手法,袭击方式日趋多样,国际反恐斗争面临新挑战,反恐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同时主张,反恐必须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依法进行;必须尊重国家主权,不得采取双重标准,不得将恐怖主义与特定文明、民族、宗教挂钩。中国政府支持国际社会消除恐怖主义的努力,支持加强国际合作,支持联合国在反恐活动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支持将《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作为指导国际反恐合作的指针。中国政府也主张,反恐要标本兼治,预防和惩治并重,应致力于维持和平与安全,消除贫困和社会不公,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致力于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教育水平、加强法制建设等综合手段,积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团结。中国正在加紧推进反恐立法,不断完善反恐法制建设,加强反恐怖能力建设。中国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各项联合国反恐条约义务,重视反恐宣传和教育,使人们远离极端暴力思想的毒害。

  主席先生,

  中国坚决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合作,本着“平等合作、双向互利”原则稳步推进与各方在反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在联合国框架下,中国积极支持和全面参与了安理会制裁基地组织委员会(1267委员会)和制裁塔利班委员会(1988委员会)、反恐委员会(1373委员会)以及联合国反恐执行工作组(CTITF)等机构的工作。首先,中国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参与1267和1988两个制裁委的列名、除名工作,旨在既最大限度地发挥制裁的效力,同时尽量减少制裁对普通民众和第三国的负面影响,维护安理会的权威。其次,中国深入参与了反恐委员会工作,先后7次向其提供中国的反恐国别报告。中国在参与该委员会对他国国别报告的审议工作时,主张应尊重会员国对本国反恐策略和方法的选择,充分考虑各国国情和实际困难,提出公平合理的建议。第三,中国支持安理会反恐执行局的有关工作,鼓励执行局筹措各方资源,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反恐方面的技术援助,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反恐能力建设。

  在双边和区域反恐合作层面,中国先后同日本、印度、俄罗斯、韩国等举行了反恐磋商,积极参与“全球反恐论坛”的相关筹备和研讨,重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等在推进地区反恐务实合作方面的作用。迄今,中国与近60个国家签订了30多项引渡条约、40余项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司法合作网络,为中外合作打击包括恐怖活动在内的各种犯罪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主席先生,

  我们认为,制订一项综合性反恐公约,对国际社会面临的新反恐形势作出回应,是对现行国际反恐法律框架的有益和必要补充,对完善反恐国际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联合国制定《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将继续本着合作和建设性的态度参与公约的制定,希望公约的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尽早获得通过。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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