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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爽大使在第77届联大六委“危害人类罪”议题下的发言

2022-10-11 10:16

主席先生:

中方赞同委内瑞拉代表宪章之友小组所作发言。

危害人类罪是国际公认的严重罪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人民深受危害人类罪戕害,有着惨痛的经历。中方支持依法防止和惩治危害人类罪,以实现公平和正义,促进和平与安全。

近年来,联大六委围绕是否需就危害人类罪制订专门公约进行讨论。虽然各方看法不尽相同,但讨论本身体现了国际社会对防止和惩治危害人类罪的高度重视和持续努力,有重要价值,应当继续。

主席先生,

就危害人类罪制订专门公约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各方应秉持负责任态度,充分协商,增进理解,循序渐进,慎重决策。为此,中方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缔约谈判之前必须先行探讨核心问题,凝聚国际共识。国际法委员会虽于2019年提出《防止及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但从一些国家提交的书面评论以及联大六委讨论情况看,各国对危害人类罪的定义、普遍管辖权的适用、争端解决机制、公约与国内法关系等核心问题仍存重大分歧。经验表明,在缺乏基本共识情况下仓促启动公约谈判,往往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中国有句谚语,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们认为应在联大六委继续就核心问题深入交换意见,逐步理清思路,弥合分歧,为后续的缔约谈判奠定基础。

第二,推进议题讨论必须尊重联大六委传统,坚持协商一致。一些代表团悖离六委惯常工作模式,在未经磋商情况下,自行抛出危害人类罪议题决议草案,甚至扬言强推表决,这种做法极不具建设性。联大六委的工作攸关国际法律规范的创设和实施,攸关国际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长期以来形成了协商一致决策的良好传统。背弃这一传统,将动摇六委工作基础,损害各国利益,也不符平等协商、民主决策、共同遵守的法治精神。中方呼吁各方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推进六委工作。

第三,启动缔约谈判必须营造团结合作氛围,排除政治干扰。近年来,个别国家出于政治目的,滥用危害人类罪概念,单方面擅自给其他国家贴标签,并大肆炒作,借法律之名行干涉内政之实。这种政治操弄行径严重破坏公平正义,严重干扰国际关系,给国际社会在危害人类罪问题上开展务实合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我们奉劝这些国家改弦更张,采取切实举措,为在危害人类罪问题上打击有罪不罚、开启缔约谈判积累政治互信、创造有利条件。

主席先生,

尽管国际社会尚未就危害人类罪制订专门公约,但危害人类罪本身或其所涉具体行为已被绝大部分国家纳入国内法予以惩处,亦被国际人道法、人权法等国际法规则所禁止。防止和惩治危害人类罪并非毫无法律框架。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继续探讨就危害人类罪制定专门公约。与此同时,中方支持各国以符合自身国情的方式,加强国内立法执法,拓展国际法律合作,共同为防止和惩治危害人类罪作出贡献。

鉴于上述,中方支持继续在联大六委框架下,务实探讨国际社会进一步防止和惩治危害人类罪的有效方式、缔约时机和具体规范等问题。相关讨论不应预设讨论结果、时间表或路线图,而应充分发扬民主,逐步凝聚共识,在平衡反映各方关切基础上推进工作。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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