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爽大使在联合国收集“伊斯兰国”罪证调查组通报会上的发言 |
2021-12-02 11:30 |
主席先生: 我感谢里彻特别顾问首次向安理会通报,欢迎伊拉克常驻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 “伊斯兰国”当年在伊拉克犯下严重罪行,残余势力如今仍在兴风作浪。联合国应伊拉克政府要求收集“伊斯兰国”罪证,在尊重伊拉克司法主权的前提下协助追责,对打击恐怖主义、伸张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特别顾问报告,过去几个月,调查组克服疫情挑战,恢复常态化办公,完成了对摩苏尔巴杜什监狱大规模处决案件的基本调查,针对“伊斯兰国”涉嫌制造和使用生物和化学武器的调查也取得阶段性进展,拥有的“伊斯兰国”罪行证据持续增加,中方对此积极评价。调查组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大量使用新技术,是在反恐领域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工作效果的积极例证。 与此同时,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已经成立3年多,调查组掌握的大量证据尚未转化为对恐怖分子追责的切实成果。安理会第2379号决议明确规定伊拉克政府是犯罪证据的首要接收方,为证据移交设置前提条件,不利于及时将恐怖分子绳之以法。中方欢迎调查组同伊方分享关于“伊斯兰国”金融活动的调查发现,希望尽快启动对伊方全面、系统的证据移交。同其他会员国分享在伊收集的信息应征得伊方同意,并坚持透明、非歧视原则。 报告期内,调查组继续同伊拉克政府密切合作,里彻特别顾问就任后同伊各方广泛接触,调查组中的伊拉克工作人员数量继续提升。这些都值得肯定。我们支持调查组维护好同伊拉克政府的合作关系,继续向伊拉克政府提供证据收集、数字化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支持。调查组还可以应伊拉克政府要求,向伊方审判有关案件提供支持。在此过程中,伊司法主权应得到充分尊重。 调查组是联合国为支持伊拉克追责努力作出的临时性、过渡性安排,不应该成为一个常设机构。今年5月调查组报告提出了对完成战略的初步设想。中方希望调查组在下次报告中进一步细化完成战略,供安理会讨论。 主席先生, 恐怖主义是我们共同面临的现实威胁。各国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摒弃地缘政治考量和意识形态偏见,合力打击所有被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中方愿同安理会成员一道,继续积极推进国际反恐合作。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