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我认真听取了卡里姆·汗检察官的通报,欢迎苏丹常驻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
中方注意到检察官就达尔富尔问题提交的第40份报告。结合报告内容与苏丹当前形势,我谈以下三点:
第一,中方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立场没有变化。当前,安理会向法院移交的部分案件的处理正进入关键阶段。我们希望法院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继续严格遵守《罗马规约》补充管辖原则,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尊重苏丹国家司法主权,充分听取苏丹政府合理意见。国际刑事法院在处理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时,要平等适用国际法,避免政治化和双重标准。
第二,国际刑事法院要加强同苏丹合作。我们欢迎检察官报告中提及苏丹政府就达尔富尔案件同检方开展合作,包括派总检察长率团访问国际刑事法院,答复多项协查请求等。法院在案件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理会授权,充分考虑当前苏丹局势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所采取的行动应同苏丹政府充分沟通协商,有助于苏丹问题最终解决,避免不当介入激化矛盾。
第三,国际社会要在推动苏丹局势降温上作出更大努力。苏丹冲突已持续近22个月,人道形势日益严峻。中方呼吁冲突各方落实安理会有关决议要求,尽快实现停火止战,通过对话化解分歧,避免造成更大人道危机。国际社会应加大斡旋力度,创新调解办法,帮助苏丹早日恢复和平稳定,共同维护苏丹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