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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山大使在安理会关于小武器问题公开辩论中的发言

2002-10-11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感谢你安排此次会议,我还要感谢秘书长提交的报告(S/2002/1053)。

  近年来,小武器的过度积累和非法贩运加剧了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战乱,影响了一些国家战后重建的顺利进行,助长了恐怖主义、贩毒等犯罪活动,并造成了种种人道主义问题。不仅如此,小武器问题也严重影响了联合国在冲突后地区维持与建立和平的行动。

  为此,国际社会已开始在不同层面采取实际行动。去年,联合国小武器问题国际大会通过《行动纲领》,各国达成《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所附《枪支议定书》,是国际社会为解决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采取的重要步骤。我们高兴地看到,目前联合国政府专家组正就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问题进行研究。我们预祝他们的努力取得积极成果。

  近年来,小武器问题与安理会的工作日益相关。在安理会处理的冲突后地区“裁军、复员和重返社会计划”(DDR)问题,以及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妇女、儿童等一系列问题中均涉及这一问题。在1999年和2001年,安理会就曾经就小武器问题进行过公开辩论,讨论的结果是令人鼓舞的。

  我们相信,随着这些进程的深入发展,小武器过度积累和非法贩运问题一定能够得到适当解决。

  中国赞成安理会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继续对小武器问题给予必要关注。我们认为,安理会在处理有关小武器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安理会在小武器问题上的工作是对全球处理小武器问题努力的重要补充和贡献,而不是重复,更不应取代其他相关机构的工作。

  二、在维持和平、冲突后建设和平过程中所采取的武器收缴和处置措施应严格按安理会授权行事,应尊重并按有关各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或安排来进行。

  三、安理会应支持各国和各地区的努力,鼓励联合国有关机构在执行安理会制订的DDR计划中发挥作用。

  主席先生,

  秘书长报告就安理会处理小武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提出了重要的看法和建议,特别是其中关于加强同大会的交流以推动制定长期战略、成立小武器问题咨询服务处、应保证DDR工作有充足的资源等主张,为今后安理会在审议涉及小武器问题的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当然,也有部分建议有待认真研究和讨论,比如:

  关于第1条建议。制定有关确认、跟踪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的问题曾在去年的小武器非法贸易国际大会上进行过讨论,各方尚未形成共识。目前联合国政府专家组正在就制定有关国际文书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安理会如何举措应在联合国政府专家组工作完成后,在参考专家组最后报告的基础上予以考虑。

  关于第9条建议。正如安理会于2001年通过的主席声明所阐述的那样,除武器出口国外,所有国家均有责任采取措施,防止合法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我们希望这一共识能更全面、平衡地得到反映。

  关于第12条建议。我们认为,军备透明的可行性与全球和地区安全形势密切相关。有关国家应根据各自所处的政治、军事、安全环境,在自愿或协商的基础上实行符合本国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和需要的透明措施。

  此外,世界各地武装冲突的原因和表现各不相同,安理会在考虑实施或加强武器禁运等措施,以及将DDR纳入维和任务时,应充分顾及这一因素。

  主席先生,

  中国一向重视对小武器生产和贸易的管理。目前,我们正认真落实《行动纲领》的有关措施,并在积极研究签署《枪支议定书》的问题。中国代表团愿同大家一起,对小武器非法贩运等问题做出努力。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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