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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大使在安理会冲突后建设和平专题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1-01-21 04:35
 

(图片:新华社 白洁)

  主席先生:

  我感谢波黑倡议召开此次关于冲突后建设和平机制建设问题的专题辩论会。我欢迎潘基文秘书长、东帝汶副总理古特雷斯出席今天的会议,也感谢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韦廷大使的发言。

  主席先生,

  和平重建问题是冲突后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也是国际社会防止冲突后国家重陷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和平重建进程中,如何发挥当事国自主权和提升国家能力?如何在冲突后国家及早开展和平重建工作,实现从稳定局势向可持续和平与发展过渡?如何在联合国与其他相关各方之间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起有效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如何为冲突后国家和平重建特别是机制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上述问题都不是新问题,但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在此,中方提出以下四点主张:

  首先,应由冲突后国家担负起本国和平重建的首要责任。各方应充分尊重当事国的主权和意愿,加强国家自主权和国家能力,为可持续和平与发展奠定基础。国际社会的作用应是提供支持,而不能越俎代庖。

  其次,国家能力建设是冲突后国家和平重建取得成功的关键。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应根据冲突后国家的特点和具体国情,确定和平重建包括机制建设的优先任务,及时有效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与援助。在这一方面,及时在冲突后国家部署有能力的适任国际文职人员,并大力帮助当事国培养相关人才十分重要。

  第三,帮助冲突后国家和平重建应突出重点。冲突后国家百废待兴,政治、安全基础薄弱,环境复杂,国际社会的首要任务是帮助相关国家确保基本安全,推动政治进程,提供基础服务,支持核心政府职能及重振经济发展。国际社会支持当事国机制建设的主要目的,在于巩固和平、维护稳定、重振经济和提升法治等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事国的优先需要,充分听取当事国对制订和平重建战略的意见。

  第四,联合国与国际社会应加强统筹协调,使预防冲突、维持和平、重建和平与促进发展齐头并进,有条不紊。应制订和平重建的综合战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避免重复劳动和浪费资源。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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