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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在安理会冲突后建设和平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2-07-12 23:52
 

  

(图片:新华社 申宏)

       主席女士:

  我感谢哥伦比亚倡议举行安理会冲突后建设和平公开辩论会,感谢奥尔古因外长主持今天的会议。我也欢迎潘基文秘书长、卢旺达常驻代表、孟加拉国常驻代表和世界银行代表的发言。

  中方高度赞赏建设和平委员会过去一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建设和平委员会作为联合国系统内首个协调冲突后重建的机构,努力履行联大和安理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在帮助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建设和平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建和委的工作也面临不少挑战。我愿谈以下四点看法:

  一、建设和平委员会及有关各方应充分尊重当事国的自主权。冲突后国家对本国建设和平负有首要责任。建和委在协助当事国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时应尊重其意愿,努力帮助其加强国家能力建设,包括提高民事能力和国家治理水平,以积极和建设性的姿态,加强与当事国的伙伴关系。

  二、建设和平委员会应根据当事国具体国情与优先领域。协助其筹集必要资源。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的重点是稳定安全局势、推动政治和解、加强民主建设,同时要解决威胁和平与安全的根源性问题,特别是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建和委在协调国际援助和筹集资金方面应发挥重要平台作用。我们也希望建设和平基金能够向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提供更大支持。

  三、建设和平委员会应努力加强同联合国主要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及区域组织的协调与合作。我们希望建和委加强同安理会、联大和经社理事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的协调配合,努力探索协助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的有效途径。同时进一步发挥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非盟等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在建设和平领域的独特优势,共同推动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设和平委员会应继续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建和工作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建和委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建设,积极总结经验,梳理最佳做法。同时应注重在当事国实地开展工作的实效,包括利用联合国各项目、基金、维和特派团等资源,加强协调与合作,避免重复劳动。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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