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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加强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合作伙伴关系”高级别通报会上的发言

2013-10-28 03:26

 

(图片:UN PHOTO)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阿塞拜疆倡议召开此次“加强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合作伙伴关系”高级别通报会,欢迎马梅德亚罗夫外长主持今天的会议。我感谢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伊赫桑奥卢和候任秘书长马达尼出席会议。中方认真听取了潘基文秘书长和伊赫桑奥卢秘书长所作的通报。中方欢迎安理会刚刚通过的主席声明。

  联合国是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同时,各有关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维护本地区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联合国形成了有益的补充。当前,全球性和区域性挑战不断增多,各国安全利益紧密相连。进一步加强联合国与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有助于促进多边主义,巩固和加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方赞赏伊斯兰合作组织在促进伊斯兰世界团结与合作、推动不同文明间对话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不断深化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愿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开展合作,应致力于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石,也是联合国与区域组织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开展合作,应坚持《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等基本原则,加强协调与配合,共同致力于通过斡旋、调解等手段解决有关地区热点问题,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和发展。

  第二,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开展合作,应注意统筹协调,发挥各自优势。伊斯兰合作组织在处理伊斯兰世界有关问题时拥有得天独厚的宗教、历史和文化等优势。过去几年中,伊斯兰合作组织在协助解决有关地区冲突及加强冲突后重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作用得到国际社会公认。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开展合作时,应在加强协调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开展合作,形式可灵活多样,重在实效。2012年5月,联合国秘书处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就预防和调解争端、人道主义援助、跨文化对话等领域加强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今年5月,安理会反恐执行局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在沙特吉达就打击恐怖主义国际合作举办研讨会,取得积极成果。上述互动进一步加强了联合国与伊斯兰合作组织在共同关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为今后合作积累了有益经验。今后双方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进一步探索拓宽合作渠道,丰富合作方式和手段,增强合作效果。

  主席先生,

  中方高度重视伊斯兰合作组织的独特作用,支持伊斯兰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促进共同发展方面继续作出积极努力。长期以来,中方积极发展与伊斯兰国家友好合作关系,与伊斯兰国家结成相互支持的政治伙伴、互利共赢的经济伙伴和交流互鉴的人文伙伴。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进一步提升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与伊斯兰合作组织的合作水平,共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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