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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马朝旭大使在安理会国际法问题高级别公开会上的发言

2018-05-17 05:56

主席女士,

  中国赞赏波兰倡议安理会举行国际法问题高级别公开会,欢迎杜达总统阁下来纽约主持会议。我感谢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维奥蒂、国际法院院长代表小和田法官和国际刑庭余留机制庭长梅隆法官所作通报。

  当前,世界形势正在经历复杂深刻变化。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恐怖主义肆虐,地区安全威胁上升,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体系权威和有效性面临严峻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宪章》和以《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法原则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值得联合国全体会员国深思。在此,我愿同大家分享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各国应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夯实国际法原则的基石。《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等原则,奠定了当代国际法的基础,是评判各国行为合法与否、正义与否的标尺,应得到全体会员国的普遍遵循。

  第二,各国应切实维护安理会使命和权威。以安理会为核心的集体安全机制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坚实保障。安理会在履行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时,代表了全体会员国意志。国际社会应支持安理会根据《宪章》宗旨和原则,通过政治手段和建设性对话协商化解分歧。

  第三,各国应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必须得到尊重。未经安理会授权且不构成行使自卫权的单边军事行动有悖《宪章》宗旨和原则,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国际社会应坚持多边主义,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思维,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共同协商治理全球事务。

  第四,各国应善意履行和统一适用国际法。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各国应致力于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或将某些国家的意志强加于其他国家。在安理会采取措施之外另行实施单边制裁,妨碍、削弱安理会措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应予放弃。

  主席女士,

  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推进国际法治是人心所向。

  面向未来,我们应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关切。任何国家都不能随意破坏国际法治。各国应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妥善管控矛盾分歧,努力实现持久和平。

  面向未来,我们应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理念。各国应加强合作,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防范战争祸患于未然。应深化双边和多边协作,促进不同安全机制间协调包容、互补合作,实现普遍安全和共同安全。

  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将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方愿同各国共同努力,推动树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维护和加强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积极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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