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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安理会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3-02-12 04:41
 

(图片:新华社 林琼)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韩国倡议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举行公开辩论会,欢迎金星焕外长主持今天的会议。我感谢潘基文秘书长的通报,并且认真听取了人权高专皮雷以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施帕里先生的发言。

  平民是战争和武装冲突中容易遭受伤害的群体。为保护无辜平民免遭武装冲突的侵害,近年来,安理会通过多项决议和主席声明,为推动保护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平民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平民仍在遭受武装冲突的摧残和伤害,国际社会在保护平民问题上仍任重道远。中方支持安理会深入讨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面临的主要挑战,有效推动有关工作取得更多建设性成果。我重点谈以下四点看法:

  第一,保护平民是武装冲突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武装冲突的所有相关各方均应切实遵守日内瓦公约、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安理会有关决议,不遗余力地保护平民。当事国政府对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无辜平民负有首要责任。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不能取代有关国家政府和冲突方的责任和义务。针对武装冲突中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为追究责任和推动实现司法正义,应首先发挥当事国国内司法体系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在武装冲突中采取保护平民的行动,应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等原则。应避免将保护平民问题政治化,不能以保护平民的名义对安理会的授权作出任意解释,更不能以此为借口进行“政权更迭”。在保护平民问题上,安理会对议程上的所有局势均应采取一致立场,双重标准或选择性的作法只会损害安理会的权威和作用。

  出于保护平民而实施人道救援行动时,应恪守人道中立和公正原则。只有赢得当事国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确保人道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第三,加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工作,应在预防和解决冲突方面加大投入。安理会应把保护平民问题放在和平解决冲突的大框架内加以处理,积极开展预防性外交,防止和遏制冲突。安理会应积极敦促当事方优先通过对话、谈判等和平手段化解分歧,实现政治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平民伤亡。使用军事手段往往会导致更大的危机,造成更大的流血冲突和平民伤亡。

  第四,赋予联合国维和行动保护平民的授权,应坚持当事国同意等重要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既要严格遵循安理会的授权,尽最大努力减少平民伤亡,同时也要尊重当事国主权,保持客观、中立,避免成为冲突一方。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如何处理好上述两方面因素之间的关系,对于确保有效落实维和行动的授权至关重要。我们也要认识到,仅依靠部署维和特派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平民问题。安理会及国际社会应着眼长远,在充分考虑当事国国情的基础上,将帮助驻在国加强安全和司法部门建设,提高驻在国自主、有效履行保护平民责任的能力作为一项突出任务。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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