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经济与发展
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2014年实质性会议发展业务活动部分-般性辩论的发言

2014-02-26 04:44

 

(图片:新华社 牛晓雷)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长在本议题下提交的报告,赞同玻利维亚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先生,

  第67届联大通过了关于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的67/226号决议,对发展系统和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努力方向。决议通过以来,联合国发展系统及机构积极贯彻决议要求,完成了包括新战略计划的制定在内的有关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决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代表团鼓励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继续全面贯彻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决议要求,遵守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基本特点和普遍、自愿、赠予、中立和多边等特性,尊重方案国对自身发展的所有和主导权,继续追求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坚持把发展和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切实有效地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代表团愿强调以下观点:

  一、关于发展议程的核心问题

  消除贫穷是最大的全球性挑战,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件。通过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自我发展能力消除贫困应该继续作为联合国发展系统的核心重点。中国代表团乐见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落实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决议,将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脱困减贫作为战略计划的总体目标;要求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围绕该目标,继续提高项目规划和实施的针对性。中国代表团认为,消除贫困应继续作为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核心。

  二、关于资源总量和结构问题

  充足的资源总量与合理的资源结构对实现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在内的国际商定发展目标至关重要。发展援助各方应通过扩大核心捐资总量和提高非核心资源质量两个途径切实改善联合国发展筹资状况。发达国家应承担发展筹资的首要责任,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力度。

  三、关于发展系统的运作问题

  改进和提高联合国发展系统的管理和运作有助于提高有效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切实支持方案国的发展。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应基于自身职责和业务优势,进一步加强协调与合作,避免业务和工作的重叠和冲突。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的制定与贯彻应以“国家拥有和主导”为基础,确保援助方案与受援国国家发展战略和优先领域的一致性,并根据方案国实际情况提高框架起草、制定和落实的效率及灵活度。联合国发展系统及其机构亦应继续为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做多方面尝试,针对各国不同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不强求一致或搞固定模式。

  四、关于南南合作问题

  南南合作是发展中国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团结互助、增强凝聚力、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以及发展合作参与方的增加,世界发展合作环境出现了新变化,但世界发展合作的主体未变,南北合作依然是世界发展合作的主流。南南合作是南北合作的补充而非替代,不应弱化或冲淡南北合作的主要地位和作用。联合国发展系统应为南南合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探索支持南南合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式,进一步支持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履行职责。

  主席先生,

  千年发展目标承载着所有国家促进发展的庄严承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发展问题,将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努力有机融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致力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均衡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就。今后,中国政府将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追求更广泛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发展将继续为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中国政府愿在南南合作框架下继续向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在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继续建设性参与国际发展合作,并愿与各国以及联合国发展系统深入探讨加强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的途径和方式,为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加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