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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杨剑敏在57届联大二委关于议题87(c)“为今世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发言

2002-11-14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中国代表团支持委内瑞拉代表77国集团加中国在该议题项下的发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刚在印度新德里结束了第八次缔约方大会,我们对会议的成功表示祝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体现了国际社会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政治基础和法律框架。国际社会应进一步采取行动,遵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推动《京都议定书》尽早生效并使其付诸实施,这是对付气候变化的唯一正确途径。目前,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已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此举进一步向全世界表明了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对付气候变化的决心。我们注意到欧盟15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批准《议定书》,一些国家也对批准《议定书》做出了积极表示,对此我们表示欢迎。我们也希望尚未批约的发达国家能够尽快批准《议定书》,以使其早日生效。

  主席先生,

  我们认为气候变化问题应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加以考虑和解决,同时应坚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的谈判应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各要素方面均衡进行,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应得到满足。应进一步开展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影响及其适应对策、气候变化与公平、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问题的分析和评估,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适应能力。同时,有效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是提高发展中国家对付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条件。为此,应尽快启用气候变化特别基金,并尽早完成有关基金使用指南的谈判,以便使全球环境基金能够据此为发展中国家相关活动提供资金。

  主席先生,

  自公约生效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各自能力范围内,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为对付气候变化做出了贡献。以中国为例,在过去十年中,中国能源消耗的增长只相当于经济增长的一半。我们认为,在对付气候变化问题上,国际社会应以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公约》的原则和精神行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根据《公约》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建立真正的伙伴关系,开展有效合作。同时,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承诺,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共同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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