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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亚大使在第62届联大关于安理会报告与安理会改革联合辩论时的发言

2007-11-12 00:00

 

主席先生,

  安理会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构。一年来,安理会在解决地区热点、维护区域稳定、帮助有关国家战后重建、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方面继续做出积极努力,也取得不俗的成效。中国代表团对此深感鼓舞。安理会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不断探索改进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与其他有关各方的沟通与互动。我相信安理会在此方面将继续全力以赴。

  中国作为今年7月安理会轮值主席,负责撰写了安理会年度报告前言部分(Introduction Part)。安理会其他成员在吸收以往经验基础上,就该部分提出了很多建议,并最终达成共识。我们希望报告能准确、充实、平衡地反映安理会工作。当然,安理会工作仍有很大改进余地。中方愿与其他各方一道,继续就此做出努力,推动安理会更好履行《宪章》赋予的职责。

  主席先生,

  2005年首脑会结束以来,在广大会员国共同努力下,联合国总体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安理会改革作为联合国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各方高度关注,也面临各种各样的复杂困难。令人欣慰的是,在各方共同关注与期待下,上届联大关于安理会改革的讨论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积极发展势头。

  首先,安理会既需要增强代表性,也需要改善工作方法,已成为全体会员国的政治共识。安理会改革问题如实现“软着陆”,进一步取得积极成果,将为广大会员国提高对联合国的凝聚力、增强多边机制的有效性提供契机。

  第二、在坚持各自既有立场的前提下,大多数成员对推动进程的态度趋向务实。正如上届联大主席任命的5名协调员在其报告中所言,相当多的会员国表现出愿探讨可行的折衷办法的灵活性,并认为任何方案应得到尽可能广泛的政治支持。与两年前相比,各方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寻求协商、务实合作的一面在上升。

  第三、联大全会协商一致通过了安理会改革工作组(OEWG)报告,既核准工作组继续开展工作,又同意就安理会改革举行政府间谈判。5名协调员提交的报告对各方立场及取得进展的可能性进行了有益的总结,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建议。这些探索为今后各方进一步的协商拓宽了思路。

  之所以取得上述进展,广大会员国的政治意愿是基础,上届联大主席哈亚女士发挥的重要作用亦不容忽视。中方赞赏哈亚女士及其任命的协调员坚持以建设性方式处理安理会改革问题,通过与各方广泛协商,在照顾各方关切的基础上,寻求共识。这作为讨论安理会改革的重要经验,应继续得以发扬。

  主席先生,

  安理会改革牵涉所有会员国重大利益,能取得上述进展实属不易。各方应倍加珍惜目前的积极势头,继续展现灵活性,保持建设性协商,争取就安理会改革具体方案达成广泛共识。中方对举行政府间谈判持开放态度,同时认为,启动谈判是进程的第一步,为帮助谈判尽快取得成果,应尽快明确谈判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解决谈什么、如何谈等问题。

  中方认为,安理会改革工作组作为192个会员国均参与的开放性平台,应在未来谈判中发挥作用。这样可确保谈判的公开性、包容性及所有成员的平等参与。关于谈判基础,各方应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首先就此达成共识。只有基础牢固,高楼大厦才能建成。

  总之,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理会改革问题十分敏感、复杂。要取得实际进展,需要各方拿出新思维、新举措,在现有良性互动基础上,通过协商以求最广泛共识。我们呼吁所有各方均能从维护会员国团结的大局出发,切实表现出政治诚意,采取实际举措,相向而行,同时避免采取可能使局势复杂化的举动,以为下一步谈判创造良好政治气氛。

  主席先生,

  中国始终支持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也愿与各方共同努力,继续探讨安理会改革的合适方案与途径。我们也支持安理会继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改善决策程序,更好地反映广大会员国的声音。我愿再次重申,安理会改革必须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重点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代表性。任何不能解决非洲在安理会代表性的方案,都很难得到各方认同,也无法获得中方支持。这是中方关于安理会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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