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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姚绍俊参赞在联大纪念《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通过10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发言

2017-04-25 09:43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你召开此次高级别会议。土著人民拥有灿烂的历史和辉煌的成就,为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10年前,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具有里程碑意义。过去10年,国际社会积极落实《宣言》,努力促进和保护土著人权益,取得良好效果。然而,部分土著群体至今仍生活在社会的边缘,甚至遭受歧视、暴力等不公正待遇。切实纠正土著人遭受的历史不公,依然任重道远。

  一、应全面、平衡、切实落实《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和《世界土著人民大会成果文件》。那些存在土著人的国家、特别是有关发达国家应拿出政治意愿,采取切实行动,将土著人纳入社会主流,保护土著人的各类人权和基本自由,保护其独特的文化、语言和生活方式。各国应重视促进土著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并切实遵循《宣言》第46条,不得利用土著问题损害会员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联合国机构应执行好关于实现《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各项目标的全系统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评估和监督作用。

  二、应切实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关土著的目标。议程目标二和目标四明确提出应提高土著人收入、确保土著人平等获得土地和各级教育。有关国家应重点关注土著群体的减贫和经济发展,确保土著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应以落实2030年议程为契机,将涉及土著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和政策付诸实践,加快改善土著人民在土地、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条件,实现“绝不让一个人掉队”的目标。

  三、应稳妥推动扩大土著人参与有关联合国会议进程。土著人现有参与联合国会议的机制和实践依然有效,可继续加以完善。土著人的概念是殖民历史的产物,并非所有国家都有土著人,更不能把世居民族等同为土著人。扩大土著人参与联合国会议的具体安排应确保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会员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及政治统一,切实维护联合国的政府间性质。联大磋商进程应由会员国主导,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各方普遍接受的方案。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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