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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满安婷在第66届联大三委关于儿童权利的发言

2011-10-12 21:47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高兴地看到,在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和民间力量持续不断的努力下,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的事业不断取得进展。在此,中国代表团愿向致力于发展儿童事业的联合国各机构、各国政府和民间社会表示赞赏。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世界许多地区,贫困、饥饿、疾病、灾害、童工、毒品、性侵犯、战争和冲突仍在侵害儿童的生命和健康、侵犯儿童权利,全球范围内的儿童权利保护事业仍然面临很多挑战。为此,国际社会应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损害儿童权利现象产生的根源。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落实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充分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中国不断健全和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立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今年,中国政府对《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情况进行了终期评估,评估结果认为纲要的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实现。例如,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于今年8月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纲要确定了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等一系列总体目标,还在具体领域拟定了指标,例如,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毛入学率达到90%。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人权文书在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参加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条约,并认真履行所参加的国际条约义务。中国政府全程参与了《儿童权利公约》来文申诉机制任择议定书的起草工作,并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中方高兴地看到人权理事会第17次会议协商一致通过了议定书草案。中国政府认为,促进和保护人权主要依赖各国政府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儿童权利公约》涵盖的权利范围多属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实现这些权利应遵循“缔约国资源允许最大限度”和“逐步实现”等原则。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促进儿童权利的国际合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长期开展有效合作,取得积极成果。

  主席先生,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规模庞大的儿童群体。中国政府意识到,全面实现儿童权利还任重道远。中国将继续履行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全面、如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共建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而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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