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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曲洁昊在第72届联大三委与人权理事会“人权卫士”问题特别报告员对话时的发言

2017-10-25 09:59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福斯特先生提交的报告,并认真听取了特别报告员的发言。

  中方注意到特别报告员在报告中引用未经证实的资料和数据对中国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说三道四,中方对此表示关切。希望特别报告员严格根据授权,采用真实可靠信息,公正客观开展工作,与各国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支持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行动。中方认为,“人权卫士”在国际上缺乏明确统一、经政府间谈判形成的定义,各国对谁是“人权卫士”有不同看法。所有人都应享有同等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应将“人权卫士”视为特殊群体,给予其特殊权利和特殊法律地位。对于打着“人权卫士”的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其他多数人的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不法分子,应依法予以惩处。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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