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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顾问刘钟欣在第60届联合国人权会关于妇女权利(议题12)的发言

2004-04-05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有句俗语,“妇女能顶半连天”。妇女同男性一样,是人类历史的缔造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进程的参与者。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妇女在社会生活中仍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其平等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原因何在?中国代表团愿提出两点看法和建议。

  首先,改变陈旧性别定型观念,从观念上解放妇女,改善妇女人权。没有认知,就没有行动。传统而顽固的性别定型观念,制约着许多妇女对自已的认识,使她们意识不到自身的价值、权利和潜力,更谈不上通过努力改变命运,维护权利。而同样的性别观念,制约着男性对家庭责任的分担,也经常是男性对女性实施歧视、暴力、性侵犯等行为的根源。中国代表团认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通过系统的宣传、教育,逐渐改变阻碍妇女充分实现人权的陈旧观念。

  第二,消除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对妇女的歧视,保障妇女参政议政。中国代表团认为,妇女平等地参与政治进程和决策能够提高妇女平等地位,是促进民主、保障妇女人权的具体体现。为促进妇女参政,政府有义务纠正社会上对妇女参政所持的消极态度,对女性进行关于公共政策、经济政策、公民意识、信息技术等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妇女获得充分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所需的知识、技能和信心,制定确保妇女参政的法律、政策和制度。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中国政府继续努力实施2001至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注重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推动性别问题主流化,反对歧视妇女的各种陈旧观念和落后行为,确保妇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中的平等地位,全面促进妇女人权。在立法方面,中国全国人大决定根据时代需要,对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在参政方面,国家规定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目前中国共有7位女性担任国家领导职务,14名女大使。在就业方面,中国政府加强了妇女再就业培训,对自主创业的女性予以减免税费。在教育方面,全国女童入学率超过90%,妇女文盲和学龄女童失学率明显下降。

  2005年是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中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正在积极筹备举行各种纪念活动,以进一步弘扬世妇会精神,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妇女权益。中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还组织相关部门撰写中国政府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妇女问题特别联大成果文件报告,并将按时提交联合国。中国政府将积极参与联合国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相关活动,共同推动全球妇女人权事业的发展。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也想借此机会,对当今世界最发达国家美国的妇女人权状况表示关注。在美国,妇女不能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政权。在美国,妇女在就业和收入等方面均受到不公待遇,据美劳工部统计,妇女收入仅为男子的77.9%。在美国,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极为严重,据美反对家庭暴力全国联盟调查表明,美92%的妇女把家庭暴力和性侵犯列为主要担忧。鉴于上述,中国代表团敦促美政府好好反醒其国内存在的侵犯妇女人权问题,邀请人权会妇女暴力问题特别报告员访美。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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