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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顾问王宜在第60届人权会上关于少数人权利问题(议题14)的发言

2004-04-08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认真阅读了秘书长报告和少数人权利工作组报告,我们对工作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赞赏,支持工作组本着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按照经社会和本委员会的授权完成自己的职责。

  主席先生,

  全世界有2500多个民族,都对人类的文明进步做出过积极贡献。我们应坚持各民族平等的原则,尊重各民族宗教、文化传统和民族特性。各国政府有责任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教育和社会生活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或优惠政策,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然而,由于各民族在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发展水平、地域分布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各国事实上面临着各不相同的民族构成及分布情况。因此,各国应首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符合本国国情的做法。同时,各国在应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保护少数民族权利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主席先生,

  一直以来,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始终奉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并创造性地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建立了以平等团结和友好互助为基本特点的新型民族关系,推动了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诸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法制方面,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法律化、制度化日趋成熟。1991年至今,中国先后制定了20多个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一批单行条例,对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2001年2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对加大民族地方投入,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强化了维护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保障。

  经济方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发展实行扶助政策,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援。1999年西部大开发战略启动,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30多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全部纳入西部开发的范围。在国家的支持下,西部各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始驶上快车道,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文化方面,民族教育得到长足进展,传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近十年来,中国采取多种措施,为民族地区培养、培训了大批民族教师,形成了一支稳定的少数民族专职教师队伍,少数民族受教育人口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中国加强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投巨资维修西藏的布达拉官、大昭寺、青海的塔尔寺、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等重要文物古迹;同时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带动了民族工艺、民族服饰、民族医药等的全面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国家充分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信仰活动。目前,西藏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达1700多处,僧尼46000多人。新疆现有清真寺达2.3万多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人

  主席先生,

  中国是《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缔约国,承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的积极意义。中国政府一贯支持并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各项活动,愿意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与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合作,为促进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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