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就第三届《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委会情况接受联合国电台记者采访 |
2004-06-14 00:00 |
问:中国对起草这个国际公约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积极支持和推动联合国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希望以此更充分地保障残疾人充分、有效、平等地享有各项基本权利。《公约》特委会第一届会议于2002年召开,到目前为止一共举行了三届,此外还召开了一次工作组会议。中国不仅积极参加了这些会议,而且还提出了中国草拟的《公约》草案文本,为公约的制定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问:中国代表团希望制定一个什么样的《残疾人权利公约》? 我们希望制定一个全面的、综合的、有约束力的公约。《公约》既应该包括残疾人的公民、政治权利,也应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还应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纳入实现这些权利的途径和措施,这样才能使《公约》的实施成为可能。 问:这次会议是对公约草案内容进行逐条讨论,可否介绍一下草案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目前的公约草案共有一个序言,25个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公约的宗旨和原则、残疾人的定义、缔约国的一般义务、残疾人的各项基本权利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关于残疾人的权利,涉及到政治权、健康权、教育权、生命权、工作权、文化权、以及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可以说涵盖了残疾人问题的各个方面。 问:公约能否得到实现,必须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次会议是否谈到这个问题? 是的,要切实履行公约的内容,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如果我们看一下其他类似的国际文书就会发现,许多监督机制都设有一个专家委员会,定期审查各国提交的履约报告,这是公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我们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监督机制可以考虑建立这样的专家委员会,以便审议和监督各国履约情况。 问:本届公约特委会是否取得了积极进展?您如何看待下一阶段的工作? 这次会议是第一次就草案进行实质性谈判,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议的召开本身就标志公约起草工作的重大进展。在此次会上,各方主要针对草案具体内容,逐条阐述各自意见和看法。这为今后的谈判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下一阶段的工作就是在8月,召开《公约》特委会第四次会议。如果说本次会议还只是阐述各方看法的话,那么下次会议将是各种观点辩论和和交锋的时候了,届时讨论会更加热烈,谈判也会更加深入。中国代表团将与各方一道,继续积极推动这一谈判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