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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山大使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05-12-09 00:00


主席先生,

  我首先感谢秘书长提交的报告,以及埃格兰副秘书长和国际红十字会副主席福斯特先生所做的通报。我们对联合国各机构、特别是人道事务厅、维和部等多年来在该领域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赞赏。

  近年来,保护平民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在各类冲突中,平民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妇女、儿童、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等弱势群体的境遇更加悲惨,有时甚至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人道主义救助。安理会高度重视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7年来通过了两项决议,发表了多项主席声明。今年的首脑会成果文件也有多项内容涉及此问题。显然,在落实成果文件,执行有关决议等方面,我们仍面临诸多挑战。中国代表团愿强调以下几点:

  一、保护平民工作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的规定。各国负有保护本国公民的首要责任,冲突各方都应根据《宪章》和有关国际法的规定,对受冲突影响的平民提供有效保护。各项保护工作,无论是提供安全保障,还是提供人道主义援助,都不能超越《宪章》原则,损害成员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人道救援人员和机构应恪守公正、中立、客观和独立的原则,避免卷入或支持任何冲突方。

  二、保护平民工作需要重视预防冲突,设法解决根源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保护平民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有效预防武装冲突的发生,才是对平民最好的保护。经济贫困、社会不公、族裔纠纷等都构成触发冲突的隐患。应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和谐社会、实现民族和解等政策,从根源上消除产生冲突的诱因,否则保护平民工作始终会处于被动应对。安理会作为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首要责任的机构,应积极鼓励预防性外交并促进现有冲突的解决,使平民免受战祸之苦。

  三、“保护的责任”概念需要进一步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首脑会成果文件写明了“保护人民免受大屠杀、战争罪、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的责任”,并用了较长篇幅加以阐述。这是鉴于此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在发生大规模人道主义危机或大规模严重违反人权情况时,迅速采取措施加以缓解和制止,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正当要求。安理会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和处置。与此同时,任何动乱往往起因复杂,对判定一国政府是否有能力和意愿保护其国民时应慎重。要避免匆忙搞强制干预,使问题更加复杂化,甚至对无辜平民造成更多伤害。

  四、有关当事国应主动担负终止有罪不罚的责任,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推行法治、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和解,也有助于实现长期稳定。我们鼓励当事国充分发挥国内司法机构的作用,也赞同在不损害一国主权、尊重当事方意愿的前提下提供建设性协助。在这方面,安理会需谨慎行事,避免采用某种单一模式套用各种情况。

  最后,我愿向那些在战火中冒着生命危险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工作者表示崇高敬意。他们从事的是一项伟大的工作,应该得到尊重,他们的安全必须得到充分保障。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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