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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何易参赞在第64届联大五委关于“共同制度”(议题139)的发言

2009-10-20 16:35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副主席施特克尔先生对委员会2009年工作所做的介绍,感谢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主席麦克拉格女士和方案规划和预算司司长贝罗女士对本议题的介绍。

  中国代表团认真阅读了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2009年度报告。我们对委员会在建设共同制度中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赞赏。

  中国支持苏丹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

  中国代表团现就以下四方面的问题发表简要看法:

  一、关于法定离职年龄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委员会2009年度报告提到秘书长和委员会拟就改变法定离职年龄的可能性进行探讨。改变法定离职年龄,对保持秘书处职员队伍的稳定有一定好处,但可能会对新的招聘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影响秘书处职员队伍的竞争性,也会对一些工作岗位的工作质量产生影响。我们认为,对此问题应全面看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多方征求意见,在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不宜盲目改变法定离职年龄。

  二、关于“国际公务员行为标准”

  “行为标准”反映了联合国的基本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很多组织已将其融入到各自的细则和条例中。对“行为标准”的修订,应与道德操守委员会协调,与“道德守则”形成一致,并以各组织实际需要为基础不断完善。

  三、关于性别均衡

  我们注意到,实现共同制度内性别均衡一直是委员会的努力目标。我们对委员会在提高共同制度女性代表性问题上的不懈努力表示赞赏。共同制度相关组织应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和监测激励机制,并将此问题纳入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完善、可行的制度实现性别均衡目标。

  四、关于高级管理网

  委员会2009年度报告提到,受资源限制,以及没有得到所有组织的重视,拟议高级管理网的目标没有实现,行政首长协调会决定不再继续开展有关高级管理网的工作。

  我们对停止高级管理网工作表示遗憾。高级管理网提出的核心领导能力建设,有助于促进各组织职业化管理,是组织不断发展、发挥作用的战略保障。虽然高级管理网已停止,但高级领导能力建设应得到足够重视。要争取可行方式在共同制度内继续推动领导能力建设。

  主席先生,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几年来,委员会加强了其战略发展规划,与各组织、五委代表以及相关各方加深了交流与沟通。我们在此愿意重申,中国支持委员会作为联大下属独立专家机构,在规定和协调联合国共同制度服务条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继续发挥核心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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