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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大使在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气候与安全”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21-09-23 11:02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马丁总理主持今天的会议,感谢古特雷斯秘书长和埃尔曼女士所作通报。中方高度赞赏联合国及秘书长本人在气候多边进程中发挥的领导协调作用。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近期发布的自然科学报告警示我们,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现实威胁,需要国际社会体现担当、采取行动、共同应对。中方支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取得丰硕成果,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持续实施。

  气候问题与安全问题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安理会要结合《联合国宪章》授权和既有议程,准确把握讨论、处理气候与安全问题的方式和尺度。我愿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要维护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主渠道。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挑战,需要采取全球行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是最权威的平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则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石。我们要维护《公约》和《巴黎协定》的主渠道地位,尊重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同等的发言权,安理会不宜代替国际社会集体决策。

  第二,要确保发达国家切实履行国际义务和承诺。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历史责任,无论在哪个平台上、无论从哪个角度讨论气候变化问题,都不能忘记这一基本事实。发达国家不能只把眼睛盯着别人,必须采取行动,承担率先大幅减排义务,更早实现净零乃至负碳排放,同时兑现气候融资承诺,尽快填补2020年前每年1000 亿美元的资金缺口,明确2021年至2025 年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2025年后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这是早日实现全球整体净零排放的关键。国际社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发达国家相关承诺落实到位。

  第三,要在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气候变化是人类不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产物,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加以统筹,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各国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家发展整体规划,与消除贫困、促进就业、保障健康、推广清洁能源等有机结合,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冲突国家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相对薄弱,安理会可以在国别议题下关注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根据情况动员国际社会加大投入,支持联合国专门机构帮助冲突国家应对挑战。

  需要指出的是,安理会议程上的国家并非由于气候变化而陷入战乱,安理会也不具备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手段。应避免不加区分地将气候因素作为所有问题的重点,甚至列入联合国维和行动授权,防止影响安理会有效履行职责,也防止不必要的工作重叠。

  主席先生,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是全球气候治理的贡献者,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巴黎协定》落实的行动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21日在第7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这是继习近平主席去年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后,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自主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为促进全球绿色复苏主动做出的又一积极贡献,展示了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主席先生,

  下个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中国云南昆明举办。中国愿以此为契机,与世界各国携手努力,为全球环境治理作出新的贡献,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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